沃尔姆斯议会

沃尔姆斯议会神聖羅馬帝國德國萊茵河上的小鎮沃爾姆斯舉行的議會。這個議會於1521年1月28日至5月25日舉行,由皇帝查理五世主持。雖然在会议中有很多的議題,但最重大的是召見馬丁·路德及對宗教改革的影響。

安东·馮·维尔纳(Anton von Werner)所繪畫出席沃木斯議會前馬丁·路德的凹版照相。

沃尔姆斯议会前一年(即1520年),教皇利奧十世發出了一道名為《主起來吧》(Exsurge Domine)的訓令,要求馬丁·路德收回他《九十五條論綱》中的四十一條及由他所著或與他有關批評教會的著作。馬丁·路德被皇帝召見。腓特烈三世協議若馬丁·路德出席會議,其安全會受到保護。這個保證在揚·胡斯於1415年被康斯坦茨大公会议所處決後顯得更為重要。

路德的抗辯

查理五世於1521年1月28日展開沃木斯議會。馬丁·路德被傳召來放棄或重申其立場。當馬丁·路德於4月16日來到議會時,约翰·埃克為皇帝的代言人。馬丁·路德祈禱了一段長時間,咨詢了朋友及調解人的意見後,在翌日出席會議。馬丁·路德認為其著作可以分為三類:

  • 一般被承認的著作:他認為這些著作甚至其敵人亦應承認及接受,故不會收回。這些著作亦對宗教改革產生影響。
  • 攻擊基督教世界的弊病及謊言:他相信這些著作不能安全地收回,以避免這些弊病繼續,故拒絕。
  • 個別的人身攻擊:他就其尖銳凡言詞而道歉,但不會收回當中的教導。若能證實他的教導是違反《聖經》,他會斷然收回。

當埃克指責馬丁·路德沒有權反駁傳統的正統性,他回應指只會接受《聖經》的權威,而不接受教皇及議會的權威,因為它們之間存在矛盾。據傳,馬丁·路德曾說「除非聖經或理由清楚地說服我,我受所引用的聖經約束,我的良心受神的話捆綁。我不能,也不願收回任何的意見,因為違背良心既不安全,也不正當。我不能那樣做。這是我的立場,求神幫助我」。一些學者指最後幾個字是較現代的用法,故質疑馬丁·路德有否說過這翻話。事實上,整個句子出現在菲利普·梅蘭希通的記錄上,他是馬丁·路德的得力助手;但是,只有最後的幾個字被科克拉烏斯(Johannes Cochlaeus)第一手記錄起來。幾個閉門會議展開來決定馬丁·路德的命運。馬丁·路德在有關決定前就已經離開及逃亡。議會最後決定馬丁·路德違法,禁制他的著作,並下令逮捕他。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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