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繩民政府

沖繩民政府英語:日语: Okinawa minseifu),為美軍佔領沖繩群島時所設置的行政管理機關,設立於1946年4月,原先名為沖繩中央政府,同年12月改名為沖繩民政府。由沖繩諮詢會委員長志喜屋孝信擔任民政府知事,同時並設立諮詢機關「沖繩議會」(後改為沖繩民政議會)。同時期美軍在琉球群島上各地成立的治理機關還包括「宮古民政府」、「八重山民政府」、「臨時北部琉球群島政廳」。

沖繩民政府建築
沖繩民政府之職員
沖繩民政府之旗幟

沖繩民政府直到1950年11月改組為沖繩群島政府

行政組織

  • 知事
    • 總務部
    • 法務部
    • 文教部
    • 文化部
    • 公衆衛生部
    • 社會事業部
    • 工業部
    • 商務部
    • 農務部
    • 勞務部
    • 財務部
    • 通信部
    • 水産部
    • 警察部
    • 工務部

沖繩議會

為沖繩民政府知事的諮詢機關,由戰前的沖繩縣會議員和美國軍政府所任命議員組成。雖然名為「議會」,但不是議決機關,也沒有質詢沖繩民政府知事的權力。1949年,改組為沖繩民政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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