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山陕川湖總督
河南山陕川湖總督
,為
明朝
末期
崇禎
年間設立的一個臨時
總督
職位。
陳奇瑜
擔任首位總督。
概述
為鎮壓
明末農民起義
而設立。
始建於
崇禎
七年一月,轄區包括
陝西
、
山西
、
河南
、
湖廣
、
四川
等地
[1]
。
崇禎七年十一月,去除
四川
轄區,增轄
保定
、
真定
等地。
崇禎八年八月,去除陝西、山西、保定、真定等;增轄四川、南直隸的
江北
、
山東
等地。此後增加山西、陝西
[2]
。
崇禎九年七月,去除山東轄區。
崇禎十三年十一月,去除河南、山西轄區。
崇禎十四年,增轄
應天
、
安慶
、河南等地。
崇禎十五年六月,罷免此職。
崇禎十六年六月,恢復設置,轄區包括
應天
、
鳳陽
、
江西
、
安慶
、河南、湖廣、四川、貴州等地。同年十月罷免。
参考文献
清
·
张廷玉
等,《
明史
》(卷23):“七年春正月己醜,廣鹿島副將尚可喜降於我大清。設河南、山、陝、川、湖五省總督,以延綏巡撫陳奇瑜兼兵部侍郎為之。庚寅,總兵官張應昌渡河,敗賊於靈寶。”
清
·
张廷玉
等,《
明史
》(卷73):“總督陝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五省軍務一員。崇禎七年置,或兼七省。十二年後,俱以內閣督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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