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夷
波羅夷(巴利語:,梵語:),也稱爲波羅夷罪、波羅市迦、波羅闍已迦、巴拉基咖、巴拉基舸等,意譯爲他胜、驅擯、極惡、棄、棄損、斷頭、無餘、不共住、重禁、墮、墮不如 [1][2],是佛教出家众具足戒(别解脱戒)的第一重罪的称呼。比丘有四条,称为四波羅夷;比丘尼有八条,称为八波羅夷[1]。
犯波羅夷罪者,如同斷頭不能復生,必須被逐出僧團,喪失僧尼資格。
比丘四波羅夷
- 淫戒。不得行淫。
- 盜戒。不得不與取。
- 殺人戒。不得殺害人命。
- 大妄語戒。不得未證言證,自稱上人。
比丘尼八波罗夷
參見
注釋
- 波羅夷とは - ブリタニカ国際大百科事典/大辞泉/大辞林/コトバンク
- 聖嚴法師,
- 佛學大辭典【顯教十波羅夷】:(名數)大乘對於小乘之四波羅夷,八波羅夷而說菩薩之十波羅夷:一殺戒,即人畜一切之殺生也。二盜戒,雖一針一草之微亦不與而取也。三婬戒,即人畜一切之婬事也。四妄語戒,即大小一切之妄語也。五酤酒戒,即販賣酒也。六說四眾過戒,舉四眾(在家菩薩與出家菩薩與比丘與比丘尼也)之罪過(七逆十重也)而說之也。七自讚毀他戒,稱自己之功德而譏他之過惡也。八慳惜加毀戒,他人求財請法,慳惜不與而加毀辱也。九瞋心不受悔戒,向他生瞋心加以罵辱打擊,猶不息,他求悔善言懺謝亦不容受也。十謗三寶戒,誹謗三寶也。見梵網經戒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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