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县

浦东县,是上海市已撤销的一个。面积158平方公里。人口约50万。[2]县人民委员会驻浦东南路[3]即现在的东昌中学[4]。首任县长王成文[5](1958.8~1959.12)[1]

浦东县

周家渡2号轮渡站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市
区划类别
建置时间1958年
政府驻地浦东南路
现任县长万景亮(1959.12~1960.11)[1]
总人口约50万人
时区UTC+8北京时间
电话区号+86 (0)21

设立

1958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通过根据上海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1日报告决定建立浦东县,撤销东郊东昌两个区,以原两区的行政区域为浦东县的行政区域。[6],以地片名浦东为名。县境东邻川沙县,南接上海县,西濒黄浦江,北临长江口[3][7]

行政区划

浦东县成立时下设3个街道办事处及15个乡:高庙街道、塘桥街道、周家渡街道、耀华乡、艾镇乡、六里乡、严桥乡、孔桥乡、泾南乡、二塘乡、海滨乡、凌桥乡、金桥乡、陆行乡、张桥乡、东沟乡、高东乡、高南乡。[5][8]

后改为6个街道办事处、高桥、洋泾、杨思3个县属镇和11个人民公社。[3]

撤销

1961年1月25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8次会议通过撤销浦东县,将原浦东县的农村地区划归川沙县,邻近市区的城镇分别划归黄浦南市杨浦等三区。[6][9]。原属该县的东昌路街道、崂山西路街道、张家浜街道划归黄浦区[10][11]原属该县的周家渡街道、塘桥街道划归南市区[12][13]该县浦东大道以北,洋泾街道大部分及其昌栈以东地区划归杨浦区[14][15]原属该县的洋泾、杨思、高桥地区的金桥、张桥、东沟、高南、高东、高桥、凌桥、严桥、杨思、洋泾等10个人民公社划归川沙县[16][9]原属该县的上海炼油厂、上海石油采购供应站、上炼新村等单位和地区划入吴淞区[17][1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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