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颱風警報

海上颱風警報中華民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依據《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針對中心最大風速每秒17.2公尺以上的熱帶氣旋,對各該海域所發布的一種警報[1]

發布警報原因及標誌

根據《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第11條,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有以下幾種情況[1]

  • 應發布:
    • 預測颱風之7級風暴風範圍可能侵襲臺灣金門馬祖100公里以內海域時之前24小時。
  • 得發布:
    • 颱風發生於臺灣及金門、馬祖近海;
    • 颱風之暴風範圍、移動速度、方向發生特殊變化時。

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後每隔3小時發布一次,必要時得加發之。 海上颱風警報的標誌是:日間掛黃色旗2面,夜間亮綠色燈2盞[2]

解除警報原因

根據同辦法第11條,解除海上颱風警報有以下幾種情況:

  • 應解除[1]
    • 7級風暴風範圍離開臺灣及金門、馬祖近海時。
  • 得解除:
    • 颱風轉向或消滅時。

特殊紀錄[3]

  • 發布過最多次海上颱風警報(指從無警報至有警報):
  1. 3次-韋恩(1986年)
  2. 2次-娜拉(1959年)、娜定(1968年)、黛納(1977年)、耐特(1991年)、納莉(2001年)及天秤(2012年)
  • 發布過最多颱風警報警報單(指每3小時一報之警報,包括海上颱風警報、陸上颱風警報及解除警報):
  1. 64報-納莉(2001年)
  2. 54報-天秤(2012年)
  3. 43報-丹恩(1999年)、辛樂克(2008年)
  4. 42報-韋恩(1986年)
  5. 39報-敏督利(2004年)
  6. 37報-利奇馬(2001年)
  7. 36報-莫拉克(2009年)
  8. 34報-南瑪都(2011年)
  • 當年第一次海上颱風警報最早發布:
  • 當年第一次海上颱風警報最晚發布:
    • 8月30日22時30分(UTC+8)-南修(2010年)
  • 當年發布海上颱風警報的最晚時間:
    • 12月3日2時30分(UTC+8)-南瑪都(2004年)
  • 當年僅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最多警報單(並不含陸上颱風警報)
    • 26報-(2015年)
  • 同時有兩個颱風的海上颱風警報並存:
  1. 1997年8月29日23時40分至8月30日2時35分(UTC+8)間-安珀卡絲(1997年)
  2. 2006年8月9日2時30分至8月9日14時30分(UTC+8)間-寶發桑美(2006年)
  3. 2007年8月8日11時30分至8月8日14時30分(UTC+8)間-帕布梧提(2007年)
  4. 2017年7月29日17時30分至7月30日14:30分(UTC+8)間-尼莎海棠(2017年)(更同時發佈陸上颱風警報

圖像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