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沪商埠督办公署

淞沪商埠督办公署中华民国前期上海市最高行政机关,其筹备工作可回溯至民国13年孙传芳拟划上海县城区、宝山县吴淞镇及附近地区为淞沪特别市区,民国14年奉军南下,江苏省省长韩国钧宣布上海为特别市,直隶中央政府,但随后孙传芳驱逐奉军,重新占据上海,并于民国15年5月在龙华设立淞沪商埠督办公署民国16年3月21日,白崇禧占领龙华,接收公署,公署于29日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就职典礼之日起撤销。[1]

主要官员

  • 督办:孙传芳(至民国16年3月13日)、吴光新民国16年3月13日~3月29日兼任)

參考文献

  1. 上海市建市前政府机构 存檔,存档日期2011-08-05.

参见

先前機關:
沪海道署
上海最高行政机关
民国15年(1926年)-民国16年(1927年)
後繼機關:
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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