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简称深圳市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地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3],也是深圳市的立法机关。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国徽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厅应当悬挂国徽
种类
种类
领导
常务委员会主任
骆文智中国共产党
自2019年1月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罗莉(常务)、蒋宇扬、
乔家华、贺海涛、彭海斌
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石岗
议员501[1](包括常务委员会委员47名[2]
选举
上届选举
2015年6月
会议地点
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市民中心大楼内东侧
网址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5年[3]

历史沿革[4]

1986年7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开始,周鼎任筹备组组长。

1990年8月,各市辖区县基层选举完成,选举产生了247名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0年12月,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五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在深圳市,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 审查和批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3. 讨论、决定深圳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 选举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 选举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6. 选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 选举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 听取和审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9. 听取和审查深圳市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0. 改变或者撤销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1. 撤销深圳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2.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3.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4.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5.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第六届人大代表名单[1]

福田区(共96名)

福田区96名
刘恩(女) 王红欣 王味冰 王晓辉 王强
王薇(女) 文晓阳 叶强 刘凌(女) 刘梦龙
刘键 孙小玲(女) 严杏来 汤洪波 方芳(女)
魏玮(女) 杨智呈 沈永芳(女) 沈凌云(女) 熊永强
张水鉴 管小明 张林泉 蒋继宁 梁锡武
梁光伟 张俊深 唐健 唐桂阳 郭晋龙
聂国辉 袁淑堂(女) 陈渊青(女) 陈湘波 赵煦东
林建华 郑学定 林崇顺 郑金雄 蔡博生
陈仁武 胡蓉(女) 刘庆生 苏娇华(女) 张文
谭仲然 张丽杰(女) 韩德宏 韩东 张弦
张毅 陈丹梅(女) 陈树雄 段大波 张青山
黄文辉 黄小羽 郭小明 胡春华(女) 林南阳
金燕(女) 王玉梅(女) 王老豹 王亚莉(女) 方成群
白宏(女) 朱秀兰(女) 朱彦(女) 朱闻博 任健(女)
庄创裕 江汉 许介川 李苏华 李胜飞
杨勤 应宪 戴北方 张伟 梅仕华
黄毅(女) 张泉 黄伟兰(女) 张俊峰 郭莽
郭丽(女) 陈克祥 陈竽伶(女) 衷敬高 陈洁(女)
徐革 聂振光 林娜(女) 周明明 周建明
谢娜(女)

罗湖区(共72名)

罗湖区72名
高振怀 王为理 卢旭蕾(女) 卢金炮 于秀峰
田伟琴(女) 伍雪玲(女) 刘昕(女) 刘波 刘建琪(女)
刘晓娜(女) 刘铁榜 刘鲁鱼 刘渤 刘颖
马群涛 王兴宁 王晓泸(女) 王海龙 王建锋
王雁林 许少琼(女) 孙喜琢 杨乐(女) 宋敏(女)
张永清 张虎 张素芬(女) 张桂服 张端书
陈汉清 李咏霞(女) 杨乖进 杨瑞(女) 肖幼美(女)
肖承忠 肖莉珍(女) 邱晨 何如 张庆杰
陈宏军 陈祥发 陈铭芳 范立新 周翠敏(女)
陈春生 胡桂梁 侯卫东 陈家发 陈钢民
林圳文 姚建辉 奚蓉(女) 黄泽锋 梁锐
蒋灿明 韩冬青 焦津洪 释中勇 曾庆明
贺海涛 倪泽望 高自民 黄迈 黄瑞儒
曹建社 蔡洪亮 裴蕾(女) 樊成玮 李小宁
谢作正 詹美清(女)

南山区(共83名)

南山区83名
乔家华 王小斌 王志栋 王建新 王晓星
甘宏(女) 叶青(女) 乔德卫 刘国军 刘晓松
刘萍(女) 许勤 孙小荔(女) 孙迎彤 孙湧
李华楠 李炜 李海建 李继朝 李锂
杨天平 陈伟元 陈志豪 陈国红(女) 陈波
陈荟(女) 陈琳(女) 郑志文 郑郁彪 王希耘(女)
孔小凯 余新国 刘磅 孙健(女) 李小甘
李建求 吴湜(女) 邱小燕(女) 宋锐 张祥云
陈思韩 陈思楚 陈剑 万国营 由镭
刘振 陈炳强 马岚(女) 冯琼珍(女) 林伟斌
周红梅(女) 胡桃(女) 胡捷(女) 侯毅 骆旭东
郭永强 涂卫东 曹彤 蒋盈盈(女) 胡宇舟
曾少贵 梅连生 郭建军 高云峰 郭瑞霞(女)
姚英学 顾永德 常巨平 崔学鸿 梁沪明
嵇世山 曾云锋 谢兰军 谢粤辉 蒙锡
蔺宏 曾俊英(女) 曾敏敏(女) 傅静宏(女) 熊建明
戴梅(女) 谢呼 杜屏(女)

盐田区(共35名)

盐田区35名
廖远飞 鲁容(女) 白天 李荣强 杨爽
赵宁 常淑安(女) 王军 王成义 李冰
何杰 张卓颖(女) 陈志明 陈希 林慧(女)
罗诚 周建明 吴滨 郑志刚 洪波
杜玲(女) 赵广群 姚姝(女) 秦钢 袁建东
耿博 徐东升 徐安良 郭永航 郭芳(女)
黄丽君(女) 常克茵(女) 彭兆中 彭道坚 潘樟良

宝安区(共114名)

宝安区114名
丘海 罗莉(女) 石岗 于宁(女) 王文若(女)
王华君 王志 王苏生 王宏彬 王凌云(女)
文建锋 火星(女) 邓桂洪 艾学峰 刘文灿
孙利(女) 孙抱平 孙群露(女) 李作平 李晶(女)
汪洋 张红桥 陈泰泉 陈锦花(女) 倪伟波
李志平 杨婷(女) 吴苏州 何奕飞 林玉堂
平恒 田夫 田地 庄宏亮 刘辉
刘曙光 许雪辉(女) 杨加禄 沈红霞(女) 张道才
陈成就 陈芸(女) 林芳(女) 林春伟 林洁(女)
林晓生 欧瑞志 周荣生 郑健波 胡萍(女)
邬洪 杨汉军 吴光胜 吴限 何彩梅(女)
陈志勇 林戈 林良浩 罗烈杰 罗敏(女)
高骊(女) 黄尔春 张岩(女) 黄伟忠 曹永青
常改凤(女) 蔡志超 戴煦(女) 黄亚英 黄振辉
蔡巧玉(女) 梁金兴 韩蔚(女) 蔡常福 谭刚
薛兴强 薄连明 刘权辉 刘晓燕(女) 李军
吴贵州 吴翠(女) 邱令红 李晓桃(女) 张锦峰
王立新 叶家嘉(女) 刘健 杜红(女) 刘凯章
姜建军 吕维 麦水胜 李粉莉(女) 张恒春
张祥解 陈仲悦 陈冰 陈灿洪 徐亮
陈寿 罗洲平 钟华 曹阳 谢春(女)
王建兵 邓华香(女) 石红梅(女) 周子友 周玉红(女)
郑兴裕 李建华 刘晓春 张路玉(女)

龙岗区(共101名)

龙岗区101名
蒋宇扬 于国君 马新礼 王东平(女) 马兴瑞
马锐雄 王海鸿 毛玉勤(女) 冯现学 朱亚萍(女)
刘亚菁(女) 文枫 文焕 邓小兵 玉文(女)
甘照寰 任彤(女) 庄向松 刘旭青 刘若鹏
刘彩云(女) 刘舒婷(女) 杜飞 刘宝瑞 刘朝辉(女)
杨洪 张育彪 张建军 张春杰 吴以环(女)
李学金 汪桂花(女) 张平 张华 吴冰
吴忠 张莉(女) 张静(女) 杨绪松 吴德林
林卫华 易加(女) 张国芳 赵大运 罗斌斌
侯少藩 宫清(女) 郑凯平 张静平(女) 陈文彪
陈亚妹(女) 陈刚 陈健彪 马廉 尹丹(女)
陈彪 江映丽(女) 郭丽群(女) 雷卫华 屈建国
潘磊 祝国胜 祝俊明 王京东 孙红明
高荣明 李建齐 黄天宇 陆华(女) 陈志红(女)
黄国强 林根苏 邹从兵 饶永 郑轲
赵丽珍(女) 胡世平 洪小红(女) 王荣辉 郭曙光
骆文成 袁长杏 黄静宜(女) 蒋兴华 傅伦博
曾迈(女) 戴毅 潘党育 廖海兰(女) 廖志仁
黄建行 高圣元 黄晓鹏 黄三文 温永森
黄翔(女) 梁永生 韩春莲 谢显清 丘伟兰(女)
蓝志刚

机构设置

专门委员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设法制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5]。各专门委员会受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务委员会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各专门委员会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法制委员会

[6]

  • 主任委员:刘曙光
  • 副主任委员:周荣生、任彤
  •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于秀峰、王成义、任健、庄创裕、刘晓春、刘渤、孙迎彤、张丽杰、陈洁、林慧、郭小明、黄亚英、黄晓鹏、傅静宏、谢兰军、谭刚

= 计划预算委员会

[7]

  • 主任委员:陈伟元
  • 副主任委员:戴毅、周红梅
  • 委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王文若、王苏生、朱秀兰、朱彦、刘波、刘鲁鱼、孙湧、李冰、肖幼美、张春杰、张静、郑学定、饶永、祝俊明、聂国辉、蔺宏

常务委员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办公场所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办公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大楼内东侧。

参考文献

  1.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09).
  2.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4.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14-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5.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16).
  6.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07).
  7.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6).

外部链接

  •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21-01-03.

参见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