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期費
滯期(留)費是一種成本:在一段特定時間內,擁有或持有貨幣的成本。它有時被稱為貨幣的持有成本。對於黃金這類商品貨幣而言,實際上滯期費無非是儲存與保管的成本。
滯期費一詞源於義大利海事法的用語,涉及船舶停靠與離開港口時,與收費有關的合約。之後被借喻為和賠償性費用有關的資本成本。
有人認為滯期費對於經濟活動具有正面的影響,這論述通常出現在補充貨幣制度的討論中。然而,滯期費的影響還沒有獲得廣泛的研究,它的好處(或劣處)也未經嚴格的證明。滯留費對於經濟制度的影響效應,仍有很大的未知與研究空間,對於經濟學領域與其他領域如社會學,也同樣如此。
理論
雖然滯期費是私人商品貨幣的一種自然特徵,但在歷史上它曾數次被刻意引入貨幣制度,以作為對抗貨幣囤積的一個手段,並實現其他方面的益處。特別是當考量中長期投資金融時,它具有改變淨現值(NPV)計算的效果。在其他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施行滯期費的貨幣系統,會注重投資行為的長期收益價值;因而它可創造出誘因,鼓勵更多長期收益良好的投資方式。
和通貨膨脹一樣,滯期費的效果也類似於對所有流通的貨幣施加負利率。通貨膨脹和滯期費都降低了貨幣持有的購買力,但滯期費的做法,是透過固定、經常性的手續費;而通貨膨脹則是透過增加貨幣供應量,這涉及了不確定的時間遲滯效應,因此所影響幅度會比滯期費更不確定,通膨也對於貨幣持有者造成不平均的淨影響。此外,在中央銀行所引導的通膨情況下,貨幣以集中的方式被創造與分配,伴隨著不穩定的成本和效益,完全由中央銀行的領導人決策;相對的,滯期費則是以宣告的、有規律時程、固定數額的方式來進行。通貨膨脹的各種不確定性,讓投資行為的淨現值預測也變得不準確;因此相較於滯期費,通膨的方式讓人更難以對未來做出理性的預測與行動。
「劣幣驅逐良幣」暗示,滯期費用,將會加速貨幣的流通,相較於其他貨幣型態。這促使德-奧裔的經濟學家Silvio Gesell提出修正主張,同時針對貨幣流通速率與整體經濟活動兩者施加滯期費。另一方面,著名的英國經濟學家凱因斯則反駁Gesell的構想,認為他所主張的滯期費,可藉由使用其他更易兌現的種類貨幣來迴避,因此通貨膨脹是造成經濟刺激的更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