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

潘希曾

大明兵部侍郎
籍貫 浙江金華府金華縣
字號 字仲魯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潘希曾-?),字仲魯,浙江金華府金華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十八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九十二名進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因發生災異,上疏言八事,斥責近侍。正德間,出覈湖廣、貴州軍事儲備,不賄賂劉瑾。劉瑾矯詔將其廷杖除名。劉瑾被誅,起為吏科右給事中。嘉靖年間歷任太常寺卿大禮議時據理力爭。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剿滅惠州反賊,遷工部侍郎,代盛應期治理黃河,修築長堤一百四十餘里。歷兵部左、右侍郎。卒年五十七。有《竹澗集》及《奏議》傳世。[3]

家族

曾祖父潘文華,贈監察御史;祖父潘洪,按察司僉事,加贈奉政大夫脩正庶尹;父潘璋,按察司提學副使。母姜氏(封安人)[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8082:潘希曾,字仲魯,號竹澗,浙江金華人,璋子。弘治十五年進士,改庶起士,授兵科給事中,因災異陳八事,指斥近倖。出覈湖廣貴州軍儲還,獨不賂劉瑾。瑾怒,矯詔廷杖除名。瑾誅,起吏科右給事中,嘉靖中歷太常卿,伏闕爭大禮。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平惠州賊,遷工部侍郎,代盛應期治河,築長隄百四十餘里,期年而工成,歷兵部左右侍郎,年五十七卒。有竹澗集及奏議傳于世。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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