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文燦

熊文燦1575年-1640年),字大濛,貴州永寧衛(今四川敘永)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尚書,總理南畿、河南、山西、陝西、湖廣、四川軍務。因圍剿張獻忠不力,被崇禎帝下獄處死。

熊文燦

大明總理南畿河南山西陝西湖廣四川軍務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貴州永寧衛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大濛
出生 萬曆三年(1575年)
貴州永寧衛
逝世 崇禎十三年(1640年)
京师
出身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進士。授黃州府推官,遷禮部主事,升郎中。出封琉球還,擢山東左參政,歷官山西按察使,山東右布政使。丁憂歸里,從此徙家蘄水

崇禎元年(1628年),熊文燦就職福建巡撫[1]鄭芝龍厦門銅山,文燦招降芝龍,任命為海防游擊。因討海賊李魁奇劉香有功,為楊嗣昌所薦[2]。文燦提出“五難四不可”,竭盡推托,崇禎仍委以大任。崇禎十年(1637年)四月,熊文燦任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代王家禎總理南畿、河南、山西、陝西、湖廣、四川軍務。後楊嗣昌建言「四正六隅、十面張網」之策,增兵餉大半,圍剿農民軍,“隨賊所向,專任剿殺”。初期此舉頗見成效。文燦督主軍務後,明軍連打勝仗,農民起義陷入低潮,张献忠罗汝才亦在其中。崇禎十一年(1638年)五月,張獻忠詐降於熊文燦。張獻忠投降後,名義上是歸順明朝,實際是向熊文燦催索餉銀,屯兵數萬於穀城,伺機而動。崇禎十二年(1639年)五月初九日,張獻忠重新反叛[3],一路勢如破竹,占领谷城县城,知县阮之鈿服毒自尽。五月二十三日,獻忠抵房县,同罗汝才、白贵黑云祥等部会合,遂占领房县,郝景春被处死。

文燦令左良玉罗岱率兵进剿,张献忠、罗汝才在播箕寨两山之间设下埋伏,良玉中計大敗,士卒死者一万多人。熊文燦因此被崇桢帝定为“私通”罪,入诏狱。崇祯十三年(1640年)十月,弃市[4]。後崇禎遺兵部尚書楊嗣昌督軍進剿。

評價

王世德崇禎遺錄》,雖稱讚楊嗣昌的才能,但也承認:“唯用熊文燦以誤國,罪無所逭耳。”

參考文獻

  1.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2. 杨嗣昌:《兵饷遵旨熟商疏》,《杨文弱先生集》卷十
  3. 王鳌永《抚郧疏稿》、《郝太仆褒忠录》
  4. 《明史·卷260》:帝大怒,命嗣昌來代。嗣昌已至軍,即遣使逮文燦下獄,坐大辟,所親姚明恭柄國而不能救也。十三年十月,文燦竟棄市。
官衔
前任:
朱一馮
福建巡撫
崇禎元年(1628年)上任
繼任:
鄒維璉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