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務

特務,在现代汉语中有多种含义:

秘密情治、谍报工作的人员

  • 通常用法是指从事秘密情治、谍报工作的人员(包括特工),例如秘密警察间谍等。《中国特务概观》一书的定义:“特务,指的是为了国家、阶级或政治集团的利益,受组织或领导的委派,秘密从事情报工作或搜捕、暗杀、破坏等行动工作以及其他维护本国、本阶级或本政治集团利益的秘密工作的人员。”这种用法在中國大陸內戰时至今为貶義,通常指敌方的情报人员。而在台灣则代表在情治單位工作的特別幹員,为中性词汇。这种用法在中国始于1927年5月周恩来成为中共中央军事部长后,在军事部下面成立了“特务工作处”(也有称“特务工作科”的)。但在汉字文化圈中,始于日本特务机关。日本陆军资料最早出现的“特务机关长”官职:1906年8月至1910年11月长春特务机关长守田利远陆士旧8),主持编撰三卷本《満州地志》。俄国爆发十月革命后,1918年日本决定出兵干涉俄国革命,占领了远东地区、外贝加尔,最远驻兵至鄂木斯克。日本占领军面临“如何解决第一线部队遇到的纯作战以外的各种复杂问题”,主要是防止基层官兵被赤化。根据鄂木斯克机构长高柳保太郎陆军少将的建议,军部于1919年2月决定将军事间谍机关正式命名为“特务机关”,原则上归西伯利亚派遣军司令官统辖,在军参谋长指挥下开展业务,其任务规定为“统帅范围以外的军事外交和收集情报”。1919年秋,日军经过整顿确定以下特务机关,既海参崴、尼科尔斯克、伯力、布拉戈维申斯克、赤塔、伊尔库次克、鄂木斯克、哈尔滨。1922年10月撤军,日本特务机关仅剩在北满的哈尔滨、满洲里和黑河。1932年8月至1936年3月关东军设特务部,参谋长小矶国昭西尾寿造先后兼部长。

指特别任务

    • 军队中的一些非常规任务的建制单位。现在仍然使用的如“团直属特务连”,通常包括了警卫、侦察、工兵、通信等分队。1924年前后,江苏陆军第四混成旅,就设有“特务兵工艺传习所”,教士兵织袜子毛巾纺纱织布等“工艺”。当时警察系统里也有所谓“特务警察”,其职能则是管疯人院和市容卫生等。
    • 如孙中山在《建国方略》里,就专门提到了一个“特务会议”,实际上也就是非常态的“特别会议”。1926年9月4日,广州国民党中央为开展江苏及上海地区的工作而成立的江苏特务委员会(委员包括侯绍裘吴稚晖张静江钮永建等七人,以钮永建主其事),以及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指示,于1927年4月16日由李立三陈延年维经斯基赵世炎周恩来罗亦农等人共同组成的特务委员会,都属于这个性质。

香港特務警察

香港特務警察,全稱特別任務警察,抽調香港其他紀律部隊人員組成,臨時補充前線警力,不負責情報活動

其他

  • 特工 (游戏)Rockstar Games开发发行的隐蔽类动作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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