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自拍照著作權爭議

猴子自拍照著作權爭議英語:)是因黑猴使用英國自然攝影師大衛·斯萊特()的攝影器材拍攝一系列自拍照,所引發的爭議。

由黑猴「自拍」的爭議照片之其中一張。

這些圖像存放於維基共享資源中,於2014年中成為爭議焦點,爭點在於非人類動物所產生的藝術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權保護。斯萊特對於這些圖像聲明著作權;動物保護團體善待动物组织則控告斯萊特,認為他侵害了猴子的著作權。有許多學者與機構提出反對意見,認為著作權由創作者持有,而非人類創作者(不具有法律主體)則無法持有著作權。2014年12月,美國著作權局聲明非人類所創作的作品不是美國著作權的主體。2016年,美國聯邦法官決定猴子無法自行持有這些圖像的著作權[1]。2018年,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维持原判[2]

截至2016年1月,斯萊特持續聲明這些圖像的著作權權利[3]。2017年,斯萊特與善待动物组织達成和解協議,斯萊特同意把這些圖像的未來收益捐出25%給予保護野生動物組織[4]

背景

2011年,自然攝影師大衛·斯萊特()從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馬森旅行到印度尼西亞去拍攝黑猴。在這次攝影當中,斯萊特使用三腳架固定相機,並故意離開遙控快門,讓黑猴能接近相機[5]。一隻母黑猴按下了遙控快門,拍攝了數張照片。這些照片中大多數不能使用,但有少數照片有黑猴的清晰身影,斯萊特隨後發佈了這些照片,稱為「猴子自拍照」[5]

2014年維基媒體國際會議

2014年,「猴子自拍」成為該年度維基媒體國際會議(於倫敦巴比肯藝術中心舉辦)的一個主題[6]。維基百科創辦人兼維基媒體基金會董事吉米·威爾斯在內的與會者[7]使用黑猴的自拍照複製本進行自拍。

參考文獻

  1. Kravets, David. . Ars Technica. 2016-01-06 [2016-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07).
  2. CYRUS FARIVAR. . Ars Technica. 4/24/2018 [2018-05-22] (美国英语).
  3. . South Wales Argus. 2016-01-08 [2016-01-08].
  4. . hk.apple.nextmedia.com. 2017-09-12.
  5. . BBC News. 2013-08-07 [2014-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6).
  6. . Barbican Centre. 2014-08-11 [2017-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8).
  7. @WikimaniaLondon. (推文). 2014-08-07 Twitter.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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