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復
正统十二年,乡试中举[1]。天順元年(1457年),登進士,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克复在刑曹十五年,明习法律。深得尚書陆瑜其中。凡有疑罪,必以属克复。两广抚臣吴祯,有人奏其不法,瑜荐于上,派遣克复前往按察。河南人誣陷布政使章绘等,瑜又白,遣克复。兩次奉命審理大狱,归报,均能称旨。
王克复,字师仁。福州府福清县人。明朝南京吏部右侍郎、同進士出身。
有次,聲名鵲起,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湖广按察使,江西左布政使。吏民闻名久,相戒不敢欺。江右俗健讼,牒日山积,克复判决,庭无留者。时谓“王一火”,又谓“王隔壁”。克复虽然善於折狱,卻持法公平,從无滥及。其以左方伯入觐,中贵人尚铭怙势黩货,克复独正辞不与接,名因益章。进副都御史,巡抚南畿,清戎使者文深,多所遣发,克复察其诬,为脱尺籍,总揽纲维,称得大体。转南京吏部右侍郎,致仕。克复生平质厚温和,寡言笑,不以声气加人,而确然持正。晚归与谢瑀辈结耆英会,敦素尚齿,乡人以为美谈[2]。
參考文獻
- 明·黄仲昭 《八闽通志》(卷四十八):十二年丁卯乡试 邵铜第二人。 唐仪西安教授。 龚福国子学正。 李贵荣之弟。教谕。 谢睿 车宁 林爚(俱府学。) 陈炜叔刚之子。 戴昂东昌教授。 陈瑄汝珪从弟。 潘岳(俱闽县学。) 黄温岳之侄。闽县儒士。仁化训导。 唐澞第四人。 刘景星 林清源(俱侯官县学。) 谢琚第五人。 王浩任知县,终训导。(俱怀安县学。) 戴天锡襄府纪善。 王阜英德训导。 王浚睢宁训导。 林举高州教授。 赵琰扬州同知。(俱连江县学。) 何宜 王克复 俞璟 龚章训导。(俱福清县学。) 唐锵始兴训导。 谢瑀籍福州右卫。(俱闽清县学。)
- . 福州地情网. [2014-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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