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舜鼎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歷官兵部主事[2]、刑部郎中,深究律例,以不濫、不枉為務。天啟三年(1623年),升任工部尚書[3],次年四月,以勞卒於任。諡恭簡。有《司空奏議》、《宣慈錄》。
王舜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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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 |
字號 | 號墨池 | |
諡號 | 恭簡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天啟四年(1624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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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舜鼎(16世紀-1624年),號墨池[1],浙江會稽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參考文獻
- 《會稽縣志》:王舜鼎,号墨池,万历戊戌进士,授刑曹。深明刑律,取孙浒西《律例申明》、袁了凡《宝坻刑书》、吕新吾《狱政刑戒》,纂其要,名《宣慈录》。时有给事曹学程当刑,舜鼎力救得免,寻调兵部郎。窍核军伍册籍,绝馈遗,未尝私引一弁。擢参政,分巡川北,会蜀亢旱,捐公费赎鍰,倣常平法以赈活饥民,两台使者相倚重,凡大议大役必咨决焉。岁值大朝,以署臬代觐,举卓异,廷劳賜金,迁陕西右布政。又以方岳殊等,迁京兆尹,升吏部左侍郎。故事:天朝卿贰率扃户避嫌,惟舜鼎不事隐避,而人亦信其无私。少宰邸終日,阅然大司空缺,特旨召之,上飾法疏,大略言……有法。上嘉悦行之。勞瘁竟卒于官。诏遣官营葬,赐谥恭简。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二十四》:万历三十四年八月丁酉朔 各省直乡试遣官主考。左庶子吴道南右赞孙如游俱顺天左谕德冯有经右中允傅新德俱应天。翰林院简讨蒋孟育户科左给事中萧近高俱浙江。翰林院简讨赵用光刑科右给事中曹于汴俱江西。翰林院编修何宗彦吏科给事中翁宪祥俱福建。翰林院简讨张邦纪兵科左给事中胡忻俱湖广尚宝司卿彭遵古兵部主事张汝霖俱山东。吏部文选司员外卞成宪中书舍人吴亮俱河南。考功司员外陈采工部主事马天锦俱山西。工科左给事中孟成已户部员外宋鸿儒俱陝西。刑部主事张维枢工部主事魏说俱广东。兵部主事王舜鼎户部主事张鹤腾俱广西。户部主事王畿兵部主事胡东渐俱四川。刑部主事陆锡恩工部主事王宗义俱云南。大理寺评事周延光行人张孔教俱贵州。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七》天启三年八月 升吏部左侍郎王舜鼎为工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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