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見秋


王見秋法官GBS1936年),籍贯广东省台山市,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前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王見秋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任期
2003年-2003年
前任胡紅玉
继任朱杨珀瑜
 英屬香港最高法院法官
任期
1985年-1997年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
任期
1997年-1999年
个人资料
出生1936年(84-85歲)
 英屬香港
配偶方文德
儿女王紹文
王婕妤
王穎妤
王紹武
母校 英國利物浦大學

年表

  • 利物浦大學法律學士
  • 英國大律師資格(1962年)
  • 加入當時的律政署檢察官(1966年)
  • 高級檢察官(1969年)
  • 助理首席檢察官(1973年)
  • 司法機構成员(1973年)
  • 地方法院法官(1977年)
  • 原訟庭按察司(1985年)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1999年)

家庭

王見秋已婚,与妻子方文德育有兩子兩女。

事件

2003年8月,王見秋任職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期間,在无充份理由下,辭退了由上一任主席胡紅玉任命的候任行動科總監余仲賢,引起輿論廣泛批評,最後他宣稱在「受到傳媒逼害」下於同年11月請辭。

王見秋之幼女王穎妤,曾是商人劉鑾雄的助理。2003年10月,有報導指劉鑾雄曾向王穎妤贈送價值2000萬港元豪宅,及向王見秋本人贈送4張機票供外遊,而未有事先向政府申報。劉鑾雄其後發表聲明,否認曾贈送這些禮物。

此外,王見秋被指於任職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期間,不適當地向香港政府申請發放度假旅費津貼,但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於2006年2月3日以證據不足為理由決定不予起訴。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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