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郡

1691年(康熙三十年),以陕西饥荒,流亡福建,以李姓入伍,以千总赴台湾镇压朱一贵起义。1727年(雍正5年)奉旨調任前往台灣,接任陳倫炯擔任台灣鎮總兵。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最高軍事首長。雍正年间,抚绥台湾南北路社番,筹兵食。1733年,平臺灣中部大甲西社事件與南部吳福生事件,平調福建水師提督[1]。乾隆初年,建议仍禁台湾民间制枪。官至福建陆路、水师提督加太子少保乾隆二十一年卒。谥勤慤。

前任:
陳倫炯
台灣鎮總兵
1727年上任
繼任:
呂瑞麟

王郡(?-1756年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陝西乾州(今陕西乾县)。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299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1. . [2018-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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