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国旗

十三世紀(1273年)神聖羅馬帝國時代,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一世被选举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继位后的鲁道夫一世致力于扩大王权和家族势力,瑞士各个自由领的自主性受到严重的威胁,在哈布斯堡王朝的强大压力下,1291年8月,瑞士的三个谷地共同体:乌里施维茨翁特瓦尔登签订了三州同盟协定。這時候就已經決定使用紅底白十字的國旗。但是在成立聯邦時決定在紅底上畫上四個大小相同的十字架,後來在1889年又修改成今日的形式。

瑞士国旗
名稱Swiss
類別 国旗
比例1:1
啟用日期1889年
形式红底方旗,中心有白色希腊十字
類別 国旗、民用旗(海)、政府旗(海)
比例2:3

瑞士梵蒂冈的國旗是仅有的两面正方形國旗

另一個說法說是說1848年,瑞士制定了新聯邦憲法,正式規定紅地白十字旗為瑞士聯邦國旗。白色象徵和平、公正和光明,紅色象徵著人民的勝利、幸福和熱情;國旗的整組圖案象徵國家的統一。這面國旗在1889曾作過修改,把原來的紅地白十字橫長方形改為正方形,象徵國家在外交上採取的公正和中立的政策。

歷代國旗

參見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