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宗鼎

田宗鼎為前任土司田大雅之子,他於永樂八年(1410年)繼承土司之位,被封為思南宣慰使。[1]他與宣慰副使黃禧不和,互相攻擊,明廷改任命黃禧為辰州府知府。不久之後,思州土司因爭奪沙坑之地與思南土司發生衝突。黃禧遂與思州土司田琛勾結,率兵攻思南。田宗鼎不敵,攜家眷逃走。田琛殺死田宗鼎之弟,又發掘了思南土司的祖墳,將田宗鼎之母戮屍,盡掠其人畜貲財,所過殘害其民。田宗鼎向明廷揭發此事,永樂帝派鎮遠侯顧成將田琛、黃禧二人逮捕送往京師。田宗鼎走投無路前來投奔,永樂帝認為若將其放回一定會展開報復行動,因此也將田宗鼎留在京師,每月發給俸祿。田宗鼎十分不滿,揭發祖母與黃禧通姦是發生災殃的根本原因,祖母也揭發田宗鼎縊殺親母、瀆亂人倫之事。永樂帝大怒,命刑部問罪。[2]永樂十一年(1413年),田宗鼎以「滅倫」之罪被處決,思南土司於翌年被改土歸流[1]

田宗鼎-1413年),字重器,第四代思南土司

參考資料

  1. 明史 列傳第二百四 貴州土司
  2.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一百三十七 永樂十一年 二月 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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