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振爲

盛振爲英語:1900年-1997年[1][2]生于上海[3][4][5]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1]

盛振爲

生平

1900年,盛振爲生于上海。盛振爲的父亲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神召使徒信心会牧师,后升至监督。[3][6]其母曾在教会女中教国文。盛振爲早年考入东吴大学[3]受家庭及东吴大学影响,盛振爲在东吴大学学习期间,接受教会洗礼,成为基督徒。[5]

1921年,盛振爲自东吴大学获得文学士学位。1924年,自东吴大学法科(Comparative Law School of China)毕业,获得双学士学位(B.A.,LLB)。此后赴美国留学, 到西北大学法学研究所师从该所所长威格摩尔(Dr. John H. Wigmore),主攻证据法学,获得西北大学法学博士(J. D.)。1926年归国后,在上海开业担任律师,并加入律师公会。由于长于证据法,故获聘为设在上海的江苏交涉公署华洋诉讼案件上诉处帮审官,同时被东吴大学聘为兼职教授,主讲证据法学,成为在中国开设证据法学课程的第一人。1927年,被东吴大学董事会聘任为东吴大学法学院教务长,一直任至1940年。[3]他是东吴大学法学院首任华人教务长(此前两位分别为美国法学家查尔斯·兰金刘伯穆)。[1][4][5]其间,1932年日军发动一·二八事变,盛振爲参与发起上海各大学教授抗日联合会,并以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校址为该联合会办事处,盛振爲还被推举为该联合会国际宣传组负责人之一。[3]1933年1月12日,盛振爲被任命为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7]

1937年日军发动八一三事变占领上海市区,盛振爲率东吴大学法学院师生及员工迁入上海公共租界,借用慕尔堂(今名“沐恩堂”)上课。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闯入上海租界,盛振爲将东吴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迁至重庆,在重庆沙坪坝寻得校址继续办学。盛振爲坚持以比较法为宗旨的办学理念,获得东吴大学董事会肯定,将盛振爲提升为法学院院长。1941年到1950年,盛振爲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直到1950年被撤职,由杨兆龙接任法学院院长。1943年,盛振爲与迁至重庆的沪江大学之江大学联合办学,组成东吴、沪江、之江法、商、工联合学院,盛振爲任院长。[3]

抗日战争胜利后,盛振爲将东吴大学在重庆的分支迁回上海,与留在上海的分支合并。不久,盛振爲被东吴大学董事会任命为东吴大学代理校长兼法学院院长。当时,由于东吴大学校长杨永清联合国任职,一时无法回国,故东吴大学董事会命法学院院长盛振爲代理校长。后来,杨永清辞去联合国工作归国,重新担任东吴大学校长,直到1952年东吴大学被撤销。1947年,盛振爲奉国民政府派遣,赴欧美考察司法行政及法律教育,访问了许多名牌大学,并发表演说,交流各自的办学经验。归国后,应国民政府要求,筹办东吴大学法学院司法系,以培养无愧于世界强国的国际法官群体。[3]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上海,包括盛振爲在内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大部分教职员工留在工作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盛振爲作为“旧法统人员”率先受到冲击,1950年被撤销法学院院长职务。此后,他被打成“反革命”,被判处在江苏省滨海县大有劳改农场劳动改造10年。[3]后来因宋庆龄说情,劳动改造6年后获得释放。[2]

1980年代,盛振爲获得平反。[2]1981年,受聘担任华东政法学院特约教授和顾问。1993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司法教育银质奖章和奖状。1990年,在原东吴大学法学院校友的努力下,经上海市高教局批准,成立“东吴比较法进修学院”,属于成人非学历性质的民办学院,聘盛振爲担任名誉董事长。该学院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及开发浦东政策落实之后,曾经一度辉煌,所聘教授多为原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3]

1997年,盛振爲逝世。[1]

著作

  • 盛振爲,证据法学论讲义,东吴大学法律学院出版部,1930年代
  • 盛振爲,证据学,上海私立东吴大学法学院,1948年1月
  • 盛振爲,中国继承法原论(英文),法学杂志社,
  • 盛振爲,英美法的审判制,[1]
  • 盛振爲,十九年来之东吴法律教育,法学杂志1934年第7卷第2期

家庭

参考文献

  1. 盛振为,苏州大学档案馆,于2013-06-13查阅
  2. 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南方周末2003年1月9日第987期 存檔,存档日期2013年6月12日,.
  3. 盛芸,盛振为先生之办学理念——纪念先父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第5-15页
  4. 盛振爲,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点校说明
  5. 高积顺:盛振为——培养法律精英的教育家,法律史学术网,于2013-06-13查阅
  6. 其他有的文献称其父是卫理公会牧师,盛芸《盛振为先生之办学理念——纪念先父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对此进行了更正,应为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神召使徒信心会牧师,后升至监督。下文有多处其他文献有误,均依照盛芸《盛振为先生之办学理念——纪念先父诞辰一百一十周年》一文更正。
  7.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

延伸阅读

教育職務
前任:
刘伯穆
(东吴大学法科教务长)
东吴大学法学院教务长
1927年—1940年
繼任:
前任:
吴经熊
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
1941年—1950年
繼任:
杨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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