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爱颐
生平
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为上海著名的才女[2]。1927年庄夫人去世,次年引发轰动一时的遗产案。原告为盛爱颐,被告为盛氏五房男丁(盛宣怀四子盛恩颐、五子盛重颐、七子盛升颐、长孙盛毓常、三房的孙子盛毓邮)。1928年9月5日该案开庭,盛爱颐胜诉,以女儿身份分得了原为公产的一笔遗产的七分之一,计50万元,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女儿身份获得继承权的人。此案为民国第一例女性继承权案件[3],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得到宋氏姐妹(宋蔼龄、宋庆龄)的支持。1932年,盛爱颐投资创办了著名的豪华娱乐会所百乐门舞厅,成为中国第一位涉足娱乐行业的女企业家。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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