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焯
盧焯捐赀为直隶武邑知县,官至河南布政使,雍正六年,解饷诣京师,雍正帝特召对。於1734年擔任福建巡撫,主要從事福建之軍政事務,品等約為从二品。乾隆初年,调浙江巡抚,上疏请停浙江仁和、海宁二县草塘岁修银,减嘉兴府属银米十分之二。因事从军。起授鸿胪寺少卿,官至陕西巡抚、湖北巡抚,多次被乾隆帝指责,为政非过严、即过宽。再次参劾罢官,戍巴里坤。乾隆三十二年卒。著作有《观津录》、《牧亳政略》、《秉臬中州录》、《抚闽略》、《抚浙略》。
盧焯(1693年-1767年 ),字光植,号汉亭,山东青州府益都县人,隶汉军镶黄旗。清朝官員。
《墨香居画识》作卢登棹,清画家诗史、广印人传作卢登焯。字震沧,一作晋昌,号书船,一作云船,鄞(今浙江宁波)人。国子生。秃笔焦墨,山水笔意苍厚,兼工小楷、铁笔,喜考订金石。有印谱,着镜竹轩集。按历代画史汇传以卢焯、卢登棹列作两人,清代画史以卢焯、卢侠焯列作三人,均误。《墨香居画识、两浙名画记、清画家诗史、广印人传》。
參考文獻
- 《清史稿 列传一百二十四》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前任: 趙國麟 |
福建巡撫 1734年—1738年 |
繼任: 王士任 |
前任: 嵇曾筠 |
浙江巡撫 1738年—1741年 |
繼任: 德沛 |
前任: 陈宏谋 |
陕西巡撫 1755年—1756年 |
繼任: 陈宏谋 |
前任: 张若震 |
湖北巡撫 1756年—1757年 |
繼任: 庄有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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