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論論證

目的論論證 (Teleological Argument) 是證明上帝存在的一種理論,屬於後驗性的證明方式,又可稱作設計論證。該理論最早由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提出。後世的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在其著作《神學大全》列為第五路論證。而哲學家威廉·派里在其1802年發表的《自然神學》中提出鐘錶匠類比來試圖證明目的論。

目的論論證是一個直覺卻備受批評的論證。18世紀的哲學家大衛·休謨在《自然宗教對話錄》以及《人類理解論》中提出了對於目的論論證的批判,他指出目的論論證預設了了「類比」,從「相似的結果」推論「相似的原因」。1857年達爾的《物種起源》給予目的論論證造成衝擊,而促使神學家與哲學家轉向建構新形式的目的論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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