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撫
督抚之别
清代,巡抚一般负责一省,而总督一般负责相邻数省事务,但总督也有负责一省的,如四川总督,直隶总督;也有山东只设巡抚而无总督。督抚的职能相當類似,都管辖地方民政、司法及军队,其区别只是官衔(官职级别)不同,总督与巡抚也互不隶属,而职能上却互相监督。
- 总督的正式名称是:「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
- 晋阶则「兵部右侍郎」改「兵部尚书」衔
- 少数兼任驻省巡抚者(清末则为全部)加「兼巡抚事」,另外有的还兼理专务(如两江总督加「操江、统辖南河事务,兼理两淮盐政」)
- 巡抚的正式名称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某某等处地方」
- 晋阶则加「兵部右侍郎」衔
- 有的还加「提督军务粮饷」,一般不兼理专务
(注:尚书、侍郎、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都是一部堂官加衔,无上下隶属关系,其区别只是品秩上的。)
总督官署称:某某总督部院或部堂衙門,民间或称“辕门”而非影视作品中的总督府,如:两广总督部院、两江辕门。部即兵部;院即都察院。总督的自称与部、院堂官相同,择一而称:本部堂或本院。
參看
- 督撫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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