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泰山刻石

碑高四尺五寸、宽一尺四寸,字型工整、笔画圆健,是秦始皇统一文字后的小篆,相传为宰相李斯所书。刻石北、东、西三面为秦始皇诏书,共144个字,南面为秦二世元年(前209年)所刻二世诏书78个字。

泰山刻石拓本

秦泰山刻石,又称封泰山碑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东巡泰山时所立。

刻石原立於岱頂,至只存29字。乾隆五年(1740年)遭火,刻石遂失;嘉庆二十年(1815年)在山顶玉女池中搜得残石2块,尚存10字,移至岱庙;现在位于泰山岱庙东御座的露台前西侧,仅存二世诏书中的10个残字:斯、臣、去、疾、昧、死、臣、请、矣、臣。[1]最著名的拓本为宋拓百六十五字本,收165字,曾由明朝大收藏家安国收藏,现藏于日本东京台东区立书道博物馆

全文

兹錄刻石全文如下:[2][3]

皇帝臨立,作制明法,臣下修飭。廿有六年,初天下,罔不賓服。寴𨊩遠黎,登茲泰山,周覽東極。從臣思迹,本原事業,祗誦功德。治道運行,者產得宜,皆有法式。大義箸明,陲于後嗣,順承勿革。

皇帝躬聽,既平天下,不懈於治。夙興夜寐,建設長利,專隆教誨。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承聖志。貴賤分明,男女體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靡不清凈,施于昆嗣。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重戒。

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所爲也,今襲號而金石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爲之者,不稱成功盛德。”丞相臣、臣去疾御史夫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

註釋

  1. . [2010-07-24].
  2. . [2010-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8-28).
  3. 李文放,秦始皇巡游纪功七刻石浅解,汉字文化2008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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