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定價

移轉訂價Transfer pricing),又名轉讓訂價移轉價格,是指利用相關企業(related parties)進行,以減低稅金的商業行為,簡而言之是一種利用避稅港的主要方法。

為防財稅流失,不少國家地方政府通過立法禁止或限制移轉定價的交易,將其列為逃稅行為。

相關企業(公司集團內部母公司子公司、兩三家及以上的母子公司)之間,將貨物服務版權費等的進行定價。其價格水平未必符合公平獨立交易原則,非自由市場市場價格,手段是把一間子公司的利潤轉移到另一家子公司,目的是為了避稅。在全球化經濟之下,更容易用出移轉定價的手法,把有利潤的生意轉給位於避稅港的相關企業,在稅務計劃而言,可省稅。為了利润最大化

例子

由於中國大陸的公司稅率比香港要高(中國25%;香港16.5%),部份中國企業會於香港設立分公司進行原材料採購活動,並以稍高的價格賣給總公司。這樣的安排令中國大陸公司的盈利減少,於總體盈利不變的情況下,整個集團的稅務負擔得以合法地降低。類似的安排亦可以使用於出口之上,中國大陸公司以稍低的價錢賣給香港公司,再轉售到其他國家。

外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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