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奖章
立功奖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予军人的一种奖章,是现行中国军事荣誉制度中的第三级。授予的对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和文职人员。
立功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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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类型 | 軍事奖章 |
适用于 |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和文职人员 |
授予原因 | “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事迹突出,有较大、重要或者重大贡献的,记三等、二等或者一等功。” |
状态 | 授予中 |
统计 | |
建立時間 | 1951年4月 |
等级 | |
低于 | 英雄模范勋章 |
高于 | 嘉奖 |
立功奖章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等功奖章、二等功奖章和三等功奖章。三等功由团、旅批准,团旅长、政治委员授予。二等功由旅、师批准,师旅长、政治委员授予。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军长、政治委员授予。此外,授予高级军官或文职人员的立功奖章还需报请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历史
立功奖章是於1951年4月由中國人民志願軍政治部主任杜平和英雄模範勳章一同設立,於1979年首次統一制發[1],設立目的為促進軍隊的團結及在普通士兵中設立榜樣[2]。立功奖章起初分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特殊四個等級[2],但特殊類別在解放軍勳章系統於1988年正式設立後取消[3]。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启用新式立功奖章,以充分发挥奖励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1]。
外观
一等功奖章/略章 | 二等功奖章/略章 | 三等功奖章/略章 |
授予
资格
根據在1951年發表的標準,立功奖章是授予取得成就,並在戰時表現勇敢和能掌握技能,在非戰時和同袍友好及團結、嚴肅、樂於助人的軍人[4],其中成就是指戰時摧毀敵人的障礙或軍備、供應和儲存軍用爆炸品、擊落敵機、潛入敵陣並俘虜敵方軍官、擔任偵察或保護工作等[5],及非戰時關心傷者和新兵、積極研究提升戰術、在訓練表現優異、尊重人民、愛護武器裝備、善於自我批評等等[5];在這些項目中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6]。
政治委員負責提名軍人獲得立功奖章,而政治委員必須每月提名軍人獲奖[4]。提名后,三等功由团、旅批准,二等功由旅、师批准,一等功則由军级单位批准;一旦提名獲得批准,獲奖軍人將參與盛大的頒獎典禮[6][7],並獲得奖章、綬帶和證書[3]。根據1988年的規定,奖章須在放置於制服左上方,而獲奖軍人只能在特別會議和慶祝活動上佩帶奖章,日常執勤時則能佩帶略章[3]。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8]规定,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依其贡献和影响不同,给予嘉奖。一般而言,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个人获得立功奖章有如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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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
参考文献
引用
- 赵风云. . 解放军报. 2011-07-26.
- Mao's Military Romanticism: China and the Korean War, 1950-1953 1995,第197页.
- , 新華社, 2007-07-05 [2010-10-06](中文)
- Mao's Military Romanticism: China and the Korean War, 1950-1953 1995,第197–198页
- Mao's Military Romanticism: China and the Korean War, 1950-1953 1995,第198页
- (中文), Beijing, China: Xinhua, 2002-03-23 [2010-10-06]
- Mao's Military Romanticism: China and the Korean War, 1950-1953 1995,第198, 199页
-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来源
- 书籍
- Zhang, Shu Guang. . Lawrence, KS: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1995. ISBN 0-7006-0723-4.
参见
- 中国人民解放军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
- 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