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芳林
章芳林,J.P.,榮祿大夫(Cheang Hong Lim,1825年-1893年2月11日),又名章芳琳,字苑生,祖籍福建長泰縣金里村溪尾人,出生於新加坡。他經營菸酒、土特產生意。曾受委為新加坡太平局紳。新加坡著名企業家及慈善家。
章芳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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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1825年 海峽殖民地新加坡 |
逝世 | 1893年2月11日 海峽殖民地新加坡 |
居住地 | 新加坡 |
职业 | 企業家、慈善家 |
活跃时期 | 19世紀 |
配偶 | 麥氏、黃氏、蔡少堂、楊敏娘、楊甘娘 |
亲属 | (男)章壬慶、章壬憲、章壬全、章壬松、章壬壽、章壬和、章壬榮、章壬乾、章壬煥、章壬光、章壬坤;(女)章癸蓮、章招蓮、章賽蓮 |
人生
章芳林1825年出生於新加坡,為章三潮之長子,章芳源、章芳春、章芳粒及章五娘之兄。其父章三潮遠渡南來之後,便於新加坡源順街獨資創辦“長越號”,經營菸酒、土特產。章芳琳長大後繼承其父事業,擴大經營,進而創建“章芳林公司”,並兼營航運業和地產業,積資發跡。
1849年,章芳林帶頭獻地並捐巨款,為長泰同鄉會興建長泰會館,章芳林被推舉為會長。1876年,他捐資3000元,修建“登文埔”(Dunman's Green)作為市民遊玩休憩之所,於1960年才被命名為“芳林公園”。同時他亦承辦“章芳林義塾”,1876年就有90位學生就讀此校。1882年,他出資修建“芳林巴剎”。1886年,章芳林自組“苑生消防隊”,保護附近居民房屋安全。
1892年,章芳林與其子章壬憲於合樂路創辦“章壬憲義塾”[1](亦稱養正書院),推廣義務教育,由其子章壬憲管理。
殊榮
1869年,章芳林因捐獻福建防務基金,而獲得道員的頭銜[2][3]。
1873年3月28日年獲頒太平局紳[4]。
1881年章芳林捐款救濟直隸省的旱災災民,而給祖宗三代捐得三級加二品的封典[2][3]。
1888年章芳林捐給鄭州水災救濟金,而購得戴花翎的權利[2][3]。
1889年章芳林更獻捐一萬元以上的巨款,進一步給祖宗三代捐得鹽運道的官銜,以及三個加級和一品[2][3]。
在其子嗣方面,章芳林於光緒15年,即1889年山東水災中,迭次助賑,夫人楊氏、麥氏先後封贈一品夫人,子十一人皆以公助賑移獎得銜,其它親人的官銜也加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