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恢

童恢(?年-?年,字漢宗琅邪郡姑幕縣(今山東省安丘市南)人。[1]

生平

童恢年少時在州郡爲吏,司徒楊賜聽聞童恢執法公平,於是徵召他。楊賜被彈劾應當要免職,楊賜的下屬部屬都離開他,只有童恢爲楊賜爭辯。因有理有據,楊賜得以平反,下屬們又回到楊賜身邊,童恢卻離開。論者都讚美童恢。[2]

童恢擔任不其令時。縣吏和百姓有犯法的就隨時機會教育;有官吏稱職的、百姓有做善事的,就賞賜酒肴,以勸解、獎勵他們。耕田紡織種牧,都有規章。境內清靜,牢獄連年都沒有任何囚犯。鄰縣人口都來歸附,有二萬多戶遷移,太平御覽作三萬。百姓常為害,於是設捕虎,活捉了兩隻老虎。童恢聽聞後出來罵老虎說:「天生萬物,以人為貴。虎狼就應該吃六畜,殘暴於人。殺人者死,傷人者論罪。你們如果是殺了人的,就要低頭認罪;自認爲沒有的,就呼號聲冤。」其中一頭老虎低頭閉目,表情震驚恐懼的樣子,童恢立刻殺了牠。另外一頭老虎,望著童恢吼叫,跳躍不止,於是童恢下令放了牠。[3]縣吏和百姓都為童恢歌頌。青州官吏因童恢表現優異而舉薦他,升任丹陽太守,後來突然發病而死。[4]

家庭

  • 童仲玉,曾遭遇年穀不熟的荒年,於是把財產拿出來賑救眾人,九族和鄉裏的人靠他而存活。童仲玉很早便去世。[5]

  • 童翊,字漢文,名氣比童恢大,宰府先徵闢童翊。但童翊因病無法說話而不願當官,直到童恢奉命後,才就孝廉,任須昌長。[6]

參考資料

  1. 後漢書·童恢傳》:童恢字漢宗,琅邪姑幕人也。
  2. 後漢書·童恢傳》:恢少仕州郡爲吏,司徒楊賜聞其執法廉平,乃辟之。乃賜被劾當免,掾屬悉投刺去,恢獨詣闕爭之。乃得理,掾屬悉歸府,恢杖策而逝。由是論者歸美。
  3. 太平御覽·卷二百六十七》:童恢爲不其令,吏有犯違禁法,輒隨方曉示。若吏稱其職,人行善事者,皆賜以酒肴之禮,以勸勵之。耕織種牧,皆有條章。一境清靜,牢獄連年無囚。比縣流人歸化,徙居三萬餘戶。人常爲虎所害,乃設檻捕之,生獲二虎。恢聞而出,咒虎曰︰「天生萬物,惟人爲貴。虎狼當食六畜,而殘暴於人。王法殺人者死,傷人則論法。汝若是殺人者,當垂頭服罪;自知非者,當號呼稱冤。」一虎低頭閉目,狀如震懼,即時殺之。其一視恢鳴吼,踴躍自奮,遂令放釋。
  4. 後漢書·童恢傳》:比縣流人歸化,徙居二萬餘戶。民嘗爲虎所害,乃設檻捕之,生獲二虎。恢聞而出,咒虎曰:「天生萬物,唯人爲貴。虎狼當食六畜,而殘暴於人。王法殺人者傷,傷人則論法。汝若是殺人者,當垂頭服罪;自知非者,當號呼稱冤。」一虎低頭閉目,狀如震懼,即時殺之。其一視恢鳴吼,踴躍自奮,遂令放釋。吏人爲之歌頌。青州舉尤異,遷丹陽太守,暴疾而卒。
  5. 後漢書·童恢傳》:父仲玉,遭玉凶荒,傾家賑恤,九族鄉里賴全者以百數。仲玉早卒。
  6. 後漢書·童恢傳》:弟翊字漢文,名高於恢,宰府先辟之。翊陽喑不肯仕,及恢被命,乃就孝廉,除須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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