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教育

終身教育即是「一輩子的教導培育」。

字詞解釋

終身是指「一生、一輩子或度過一生」。教育是指「教導培育、施教者對受教者的教導培育」。所以終身教育可以解釋為「一種一生一輩子的教育」。其主要精神為「是一種活到老、學到老開放性的社會教育」,每個人在學的時間有限,若只依賴學校教育將无法提供或更新的知識需求,為了適應生涯發展所需 ,針對自己的需求經由再學習的一種。

理念意涵

終身教育就是指教育的過程應持續一生,與個人一生相始終。換言之,教育係自個人呱呱落地開始,到生命結束為止,沒有完成的一天,是個人終生的歷程。這種終身教育的觀念,與過去教育僅限於兒童青少年青年時期,視為他們的專利品,而一旦完成後可以終生受用,在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 成教學者胡夢鯨(1997,:113)整理其定義為:

  1. 時間上:貫穿人生全程的教育歷程;
  2. 範圍上:包含了正規、非正規與非正式的學習活動在內;
  3. 本質上:一個綜合性的整體,一個完整不可分割的體系
  4. 觀點上:人生全程的發展及需要,係以強調不同於傳統教育以學校中心的新觀點出發;
  5. 目的上:使人們繼續不斷追尋更高、更好的生活品質。

特性[1]

  1. 整體性(totality):在終身教育的體系下,學習機會的提供是貫穿在個體的一生中,正規、非正規及非正式的教育機會將更為擴展、分化與連貫。
  2. 統整性(integration):在終身教育體系下,各種教育的方式與管道,在個人生活與整個生命期內,均能維持協調與統整。
  3. 彈性(flexibility):在終身教育體系下,學習的方式、學習的地點、學習的內容並非一成不變,課程、學習過程及學習目標均隨社會知識的更新、對能力的重新要求而不斷調適。
  4. 民主性(democratization):終身教育的主要原則在於教育能為全體民眾所共享,並且要能提供適應不同能力與背景者所需要的教育型態,讓社會上所有人有普遍接受教育的機會。
  5. 自我實現(self-fulfillment):終身教育的最終目標在於提升每個人的生活品質,這與馬斯洛(A. Maslow)的自我實現意義相似。要達成自我實現,社會僅能提供機會與管道,必須要靠自我成長的動機,並具備成長的技巧能力,始可達成。
  6. 可教性(teaching):學習如何學習,包括學習技能、分享理性、自我評鑑與合作評價,在學習共享與評鑑的基礎上,準備變遷與改進。

源起及發展背景

萌芽期(古希臘時期至二十世紀初)

梭倫(Solon):人活的愈久,學習的愈多(西元前六世紀);荷馬(Homer):派代亞(paideia)觀念,將社會形塑成一個能夠達成繼續教育、終身學習目的的教育母體思想,教育必須超越學校教育階段,貫穿人生的全程。蘇格拉底(Socrates):教育真正的本質在使人們經由一生的時間,達成真實的生活目的。柏拉圖(Plato):教育是由出生到臨終的一個歷程,個人唯有終身不斷的學習,才有可能成為健全的公民。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所有人都渴望知識,經由教育與終身不斷地學習,達到智慧的德行,才能享受美好的人生。

醞釀期(1919至1960年代)

1919報告書:現代終身教育思想的分水嶺,由英國重建部成人教育委員會於一九一九年提出,反映對於普遍和終身教育的迫切需求,強調每一個人的尊嚴與價值,及個體發展的承諾。杜威(Dewey):教育即生活,在生活中人類不斷地成長和發展,吸收新的經驗,獲得持續不斷的成長;教育即成長與成熟,應該永遠是一個現在的歷程;教育即是經驗不斷重組與改造的過程;學習可以、也應該貫穿人的一生。林德曼(Lindeman):成人教育主張生活的全部就是學習,因此教育是沒有終點的;成人教育的課程是建立在學習者的興趣與需求上,經驗是成人學習者活的教科書。其他如:葉克斯李、華勒斯、齊派翠克、皮爾斯、強森、麥克約翰、布萊森、李文史東、傑克思、西革爾等對於終身教育的重要論點如下:教育是終生的歷程,教育歷程沒有終點;教育即生活,教育是生活的一部份,教育不能與生活脫節;教育不應侷限在學校或青少年階段,入學前的幼兒與離校後的成人也需要接受教育;教育是全民、終生、普遍的需求,教育為所有人的權利,不應為少數人服務;在終身教育中,學習者是主體,學習者的興趣應受到重視;學校教育應該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態度、動機和能力,為終生學習作準備;終身教育中,應學會運用非正規、非正式的學習與教學方法,以彌補正規教育的不足;成人需要繼續教育,以不斷學習新知,調適社會生活。

典範的形成(1960至1980年代)

自1960年代開始,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歐洲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歐洲議會的數次重要會議及報告書提出以後,終身教育逐漸形成新的典範,被廣泛推廣至世界各國,成為若干國家制定教育政策的指標原理。重要代表人物與著作如下:

  • 林格蘭(Lengrand,1975):終身教育導論;
  • 法爾(Faure et al., 1972):學習生存;
  • 戴夫(Dave ed., 1976):終身教育的基礎;
  • 克羅普雷(Cropley ed., 1980):邁向終身教育體系。

推展

早在1980年代社會教育法中即明訂「以實施全民教育及終身教育為宗旨」;政府並於1998年為中華民國終身學習年,教育部發表「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研訂教育改革行動方案及「推展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中程計畫,並於2002年公布「終身學習法」,陸續逾法。復加上少子化影響,成年人口逐年增加,更突顯教育市場得擴大、終身學習人口的增加,以及終身教育制定的重要性。[2]

「終身教育」與「終生教育」的區別

許多人都有困惑,「Lifelong education」應該寫作「終身教育」或是「終生教育」。而其解釋分別如下[3]

  • 終身教育:在終身教育理念指引下,所提倡的學習觀念,其旨趣在使每一個人在人生的不同階段,都能有適合需要的教育機會,以縱向的學習階段而言,包括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以橫向學習機會而言,則包括正規教育、補習教育、在職教育,與透過媒體或網路所接受的各種教育機會,亦作「終身學習」、「終生教育」;
  • 終生教育:二十世紀中葉,形成於歐洲的一種教育思潮,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倡,強調教育乃終生過程,應當在不同階段,以最好的方式提供每個人必要的知識和技能,因此,在學校和正規教育之外,也應有社會和非正規教育,此一教育思潮,已成為許多國家實行教育改革的指導方針,亦作「終身學習」、「終生教育」。

綜上所述,所以,「終身教育」和「終生教育」都是有在用的名詞,只是強調的重點不一樣,「終身教育」強調每一個人在其人生的不同階段都能有適合的教育;而「終生教育」則強調教育乃終生過程。

「終身教育」與「終身學習」的區別

終身教育與終身學習理念相近,只是觀點不同。終身教育是從教育者的觀點出發,強調一生的教育與活動的持續與整體規劃。而終身學習是從學習者的角度著眼,強調個人學習活動在一生持續的發生和做有意義的安排。其中,學習一詞涵蓋面較廣,包括有組織、無組織,有意的與無意的學習活動,所以終身學習較終身教育容易被民眾接受。終身學習像把傘,伞中間的骨幹是終身教育,輻射出許多不同的支幹,如正規、非正規、非正式、回流、永續合作性教育以及開放學習等,每一支骨幹都能對終身學習有所貢獻;而終身教育系為促進終身學習的一組組織的、行政的、方法學上的以及過程性的措施[4]

參考資料

  1. 資料來源:國立教育資料館
  2. 參考資料:蕭佳純教育與社會研究第十六期PP105-126
  3. 參考資料:教育部國語辭典
  4. 何青蓉,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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