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用戶
網路用戶又稱網、網友,一般是泛指網絡使用者,國際電信聯盟、各地域的網路資訊中心及跨國的世界網路調查研究計劃有寬緊不同程度的定義,來方便進行網民的人口統計以形成對網際網路發展的政策參考及學術研討[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把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以上的中国居民定义为网民。而市场咨询公司comScore则是把15岁以下使用家庭或者工作电脑访问过互联网的用户定义为网民。
詞源與用法
来自英語的Netizen是一個混成詞,語源自互聯網(Internet)及公民(citizen)兩個概念。Netizen在英语裡像1990年代末互联网泡沫的许多词汇一样没有被流行化。现在常用来表达此词义的英语词汇是“Internet user”(网络用户)。但中國大陸背景的英語媒體至今仍經常用“Netizen”來翻譯中文的“”和“”兩個詞彙。這種用法造成“Netizen”在關於中國的報道中出現的頻率比在其他場合出現的頻率要高得多。[2][3]
在中國大陸跟港澳,「網」與「網友」意思類同,都可以泛指网络用户,同时「網友」还可以作为网络用户之间的互称,或专指通过網路结识到的朋友。但在台灣,則多見「網友」,「網」並不常見。
臺灣知名電子布告欄批踢踢實業坊中,引用電影《九品芝麻官》的臺詞,用戶常稱「鄉民」,今日衍伸至各大網路論壇的網路用戶,都時常互稱鄉民。
生活習慣
一些網民每天花很長的時間沉浸在網上,可能在工作、瀏覽社群網站、收發電子郵件或線上聊天。有這種行為的人在中國大陸俗稱「網蟲」,其很可能已經把日常生活的大部份工作,例如安排會議、記事等各種功能都搬到網上的门户网站去。
社會學意義
一般來說,網民都经常光顾各网络论坛,并对某一事件或主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在网络上,由於其真實身份被屏蔽了,人们可以获得相对更多的舆论自由,因此网民的观点经常被看成是民意的真实反映。中國大陸一些遊行、抗議就是由網民聯合策動的;著名的突尼斯茉莉花革命也是網友經由臉書、Twitter等網路工具發起的抗爭;香港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更以網絡作為主要溝通媒介及抗爭工具。互聯網使網民的力量更容易聚合為一,組成社會中的一種新力量——第五權。
參考文獻
- . Dictionary.com. [2011-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21) (英语).
- Brian Fung, "'Netizen': Why Is This Goofy-Sounding Word So Important in China?", The Atlantic, 11 October 2012
- Matt Schiavenza, "Enough with the word "Netizen"", The Atlantic, 25 September 2013
外部連結
- 網民:它在互聯網及新聞組的歷史及衝擊(英文)
- 網民在香港網絡大典上的條目(繁體中文)(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