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世資

翁世資1415年-1483年[1],字資輔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明朝戶部尚書,同進士出身。

正統七年(1442年),舉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天順元年(1457年),授工部右侍郎,天順四年,明英宗命中官往蘇杭等地購置彩幣。翁世資以民艱為由,請求議減其半。戶部尚書趙榮、左侍郎霍瑄指責,於是翁世資仍然堅持連署以諫。英宗聽聞后大怒,問主議者。翁世資后被下詔獄,謫衡州知府。成化初年,升江西布政使,隨後轉江西餉。之後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負責賑災饑荒。之後召為戶部右侍郎,久之晋升戶部尚書。成化十九年(1483年)致仕,授太子少保[2]

有子翁洪

参考文献

  1.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明清檔案工作室. [2011-07-20].
  2. 明史》(卷157):“翁世資者,莆田人。正統七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郎中。天順元年拜工部右侍郎。四年命中官往蘇、松、杭、嘉、湖增織彩幣七千匹。世資以東南水潦,民艱食,議減其半。尚書趙榮、左侍郎霍瑄難之,世資請身任其咎,乃連署以諫。帝果怒,詰主議者。榮等委之世資,遂下詔獄,謫衡州知府。成化初,擢江西左布政使。坐事下吏,尋得白。大軍征兩廣,轉江西餉,需十萬人。世資議齎直就易嶺南米。民得不擾。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歲饑,發倉儲五十余萬石以振,撫流亡百六十二萬人。召為戶部右侍郎,佐鼎。久之,代薛遠總督倉場,進尚書。十七年還理部事。閱二年,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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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吳達
明朝衡州府知府
1460年-1465年
繼任:
鄭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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