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奇楠命案

翁奇楠命案是指2010年5月28日16點18分發生於台灣台中市「日月生物科技公司」的一樁犯罪案。被害人翁奇楠是一名有綁架強盜殺人等前科的地方角頭假釋金盆洗手後卻被槍擊身亡[1][2]。導致台中當地治安與警紀問題受到了各界關注,也因此派駐相關人員協助該案[3]

背景

在案發前,地方角頭楊定融與翁奇楠義子「飛針」曾有結怨,加上與翁奇楠的賭債糾紛,因此有質疑楊定融及其他台中地方角頭集資買兇槍擊翁奇楠。另外,亦盛傳外省掛幫派,意圖擴張在台中市的勢力地盤因而發生糾紛。[4]。事實上先前當事人已遭遇兩起槍擊案:一是2009年1月,在酒店外遭槍擊,逃過一劫;再者是在2009年12月某茶行,歹徒持M16步槍,從車上朝大門掃射十餘槍,無人受傷。此兩起槍擊案始終未曾破案。

案件相關人士

翁奇楠身邊人際關係圖

廖國豪(行兇殺手)

據稱案發當時,持制式手槍三進三出,行兇者為尚未滿18歲的廖國豪(1992年6月18日-),台語暱稱古錐仔(小可愛)。2007年6月,結束學生生活。涉及其他槍擊案致人重傷。案發後在逃[5],成為最年少的槍擊犯。幕後指使者則疑似在案發後協助潛逃,案發後相關報導表示兇嫌未成年,其它媒體則陸續跟進,但警方為防止相似事件發生,所以一概不承認。

2010年8月25日本案槍手廖國豪投案。[6][7][4]

由於犯案當時未滿18歲,因此由少年法庭審理。

廖國豪投案後,提起很早就被老師放棄,很早就開始翹課,校方在一學期之內聯絡家屬30多次。希望家屬需要多關心自己家小孩,且列為關懷對象。

廖國豪一審被合併重判有期徒刑25年。由於犯案當時未滿18歲,不能判處死刑或是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廖國豪沒有悔意,因此刑度加重,判處有期徒刑最高上限30年、此為少年犯最高刑度,併科罰金120萬元。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合併判處廖國豪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120萬元,全案定讞。

參見

參考文獻

  1. . Nownews. 2010-06-05 [201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11).
  2. . Nownews. 2010-06-04 [2010-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04).
  3. . 民視新聞. 2010-06-02 [2010-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4).
  4. . Nownews. 2010-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0).
  5. . Nownews. 2010-06-14 [2010-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16) (中文(台灣)‎).
  6. . 大紀元. 2010-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0) (中文(台灣)‎).
  7. . TVBS新聞. 2010-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0) (中文(台灣)‎).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