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議會 (德意志帝國)

聯邦議會(Bundesrat,1902年前稱Bundesrath)是德意志帝国理论上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德意志帝國的上議院,於1871年至1918年期间運作,他继承自北德意志邦聯的議會機構。

聯邦議會的主席由德意志帝国首相担任。德意志帝國的所有法律均須得聯邦議會的批准才能生效。此外,德意志皇帝的某些決策(例如解散國會及宣戰)亦須經聯邦議會表決。聯邦議會還可以對帝國議會的議案作出裁決。同時,聯邦議會還具有多項行政職能,例如有權裁決各成員國之間的糾紛,並在某些情況下解決成員國國內的憲法爭議。

聯邦議會由德意志帝國境內的25個成員國的代表组成。各成員國的的代表人數由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各成員國的代表按各自成員國政府的指示投票,例如普魯士王國首相俾斯麥可以對普魯士王國的聯邦議會代表直接下達指示。实际上聯邦議會是由普鲁士王國主导的。普鲁士王國在聯邦议会中拥有17票的多数票,其他成員國的票数都不會超过6票。對於修改憲法,聯邦議會只需14票就可以否决修憲提案。这意味着普鲁士实际上对宪法修改拥有否决权。

德国国会大厦內的聯邦議會(1894年左右繪製)
1900年左右的聯邦議會印章

票数分配

德意志帝国成員國排名票數
普魯士王國17
巴伐利亞王國6
萨克森王国4
符騰堡王國4
巴登大公國3
黑森大公国3
阿爾薩斯-洛林1911年起增設3名名額3
梅克倫堡-什未林大公國2
不伦瑞克公国2
安哈爾特公國1
薩克森-阿爾滕堡1
薩克森-科堡-哥達1
薩克森-邁寧根1
利珀親王國1
羅伊斯幼系親王國1
羅伊斯-格賴茨親王國1
紹姆堡-利珀親王國1
施瓦茨堡-魯多爾施塔特1
施瓦茨堡-松德斯豪森1
瓦爾代克和皮爾蒙特親王國1
不來梅州1
漢堡1
呂貝克自由市1
總計58
(1911年以後: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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