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石炭調整委員會
臺灣省石炭調整委員會,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1945年11月14日成立之相當特殊官署,用意在於接管台灣日治時期之台灣石炭統制株式會社所管轄之石炭(煤炭)業統發。此間之石炭即包含煤業之台灣工礦事務,也就是將台灣日治時期工礦事業以公權力轉為公營的關鍵官署。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制為台灣省政府後,該委員會仍舊存在。1954年,該委員會改制為臺灣省煤業調解委員會。該委員會於1950年代-1960年代接收工礦權、發放股權、收購公煤等方式頗有爭議,因此常引起爭訟。
參考來源
- 劉紹唐 主編. . 《傳記文學》. 1990-01-01, 65 (1): 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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