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县

舟山县是中国浙江省舟山市的前身。

历史沿革

  •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舟山復歸中華民國。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因战时需要,定海县分为定海、滃洲县岱山县前身)两县,马迹山以北苏属各岛设立江苏省嵊泗县。1950年5月13日夜至16日拂晓,驻舟山的中华民国国军秘密自舟山撤退,滃州县实际解散,是爲舟山撤退
  • 1953年3月经政务院批准,定海县辖区分为定海县普陀县岱山县3县,并从江苏省划入嵊泗县,成立舟山专区(为今日舟山地级市的前身)。1954年象山县宁波专区划入,但在1958年转划归台州专区
  • 1959年撤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县,合并成立舟山县舟山专区仅辖舟山1县。1960年1月4日,舟山专区撤消,舟山县改属宁波专区。同年11月,所属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 1962年5月重新设立舟山专区,并撤销舟山县,改分为定海、普陀、岱山、大衢、嵊泗(自上海归还后设县)5县。1964年大衢县撤销,其辖区分别划归岱山嵊泗2县。1967年3月起舟山专区改称舟山地区
  • 198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舟山地区和定海、普陀2县,成立舟山市,辖2区(定海区普陀区)2县(岱山县、嵊泗县),实行以市领导区、县新体制。[1]

参考文献

  1. 舟山概况 存檔,存档日期2011-10-06.,舟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2011年7月16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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