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

芦溪县中国江西省萍乡市下辖的一个,地处袁水河上游流域,地理坐标为东径113°55′—114°16′,北纬27°25′—27°47′,境内东南面多山,地势较高,西北低平。县境东邻宜春市,西接城关区、湘东区,北靠上栗县,南毗莲花县、安福县。面积968平方公里,人口27.4万,其中非农人口4.3万,境内多丘陵山地,属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

芦溪县
中國縣份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江西省萍乡市
区划类别中國縣份
区划代码360323
总面积961.17 平方千米
总人口313,165
时区UTC+8北京时间
邮政编码337000
电话区号+86 

行政区划

芦溪县下辖5镇,5乡: [1]

芦溪镇宣风镇上埠镇南坑镇银河镇源南乡长丰乡张佳坊乡新泉乡万龙山乡

交通

历史

芦溪历史悠久。早在5000年前,芦溪就有先民居住。春秋时期,芦溪属吴。战国时期,芦溪属楚。

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芦溪属长沙郡。西汉时期,分天下为12州,芦溪属扬州豫章郡宜春县。

三国时期,芦溪属吴国,东吴宝鼎二年(267),吴国国君乌程侯孙皓,将宜春西部的广袤之地划出,设立萍乡县,置县治于芦溪古岗(现芦溪镇古城村)。

芦溪经历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等朝代,唐武德二年(619),县城迁到现萍乡市城区凤凰池。

芦溪作为萍乡历史上的早期县城,经8个朝代353年。县城搬迁之后,在唐、宋、元、明、清、中华民国时期,芦溪仍然不失萍乡县的重要经济文化地区的地位。

三国东吴宝鼎二年(267年)将萍乡从宜春划出,设立萍乡县,县治芦溪古冈。至唐武德三年(619年)一直为萍乡县治所在地。

1980年,同意萍乡市设立城关区、上栗区、湘东区、芦溪区。

1997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萍乡市芦溪区,设立芦溪县。

1990年2月17日,设立源南乡。1993年5月29日,撤销南坑乡,设立南坑镇。

1995年12月12日,撤销银河乡,设立银河镇。

2000年,芦溪县辖5个镇、7个乡:芦溪镇、宣风镇、上埠镇、南坑镇、银河镇、长丰乡、张佳坊乡、新泉乡、麻田乡、华云乡、万龙山乡、源南乡。

2003年9月4日,撤销麻田乡,成建制划归新泉乡管辖;撤销华云乡,成建制划归万龙山乡管辖。

物产资源

已探明和开采的矿产资源30余种,其中煤炭、石灰石、瓷土、粉石英、矿泉水、花岗岩、高岭土储量丰富。

境内动物品种繁多,野生的珍稀动物有华南虎(目前在其境内已没有踪迹)、黄腹角雉白鹇娃娃鱼等60余种(其中兽类20余种、鸟类30余种)。

珍稀的植物有红豆杉银杏黄山松水桠木等。山上林木64类400余种,药用植物500余种,森林覆盖率62.7%,是萍乡的重点产林区、茶叶区和中药材区。

观光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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