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乡地区

花乡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丰台區下辖的一个地区办事处,同时保留花乡乡名称,其行政事务机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地区办事处与乡政府合署办公[1]新村街道所辖范围与花乡一致[2]:55,1987年撤销原黄土岗地区办事处时对居民行政管理设新村街道办事处,农民行政设花乡人民政府[2]:208

花乡地区
概览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丰台區
行政区类型地区办事处
行政区划代码11 01 06 202
村级区划单位数15
- 社区0
- 行政村15
地理、人口、经济
坐标39°49′29″N 116°18′36″E
其他
电话区号+86 (0)10
时区UTC+8北京时间

历史

花乡现辖区域1950年属北京市第十二区,1952年第十二区改为丰台区。1956年1月,花乡一带设有黄土岗、看丹、郭公庄、樊家村4个乡,1956年4月合并为黄土岗乡,1958年8月改为黄土岗人民公社,政企合一,1981年政企分开。1983年,新村办事处与黄土岗乡合并为黄土岗地区办事处,生产上设农工商联合总公司[2]:208。1985年,黄土岗地区办事处从樊家村移至四合庄。

1987年,黄土岗地区撤销,分别设花乡乡与新村街道,但两者辖区边界相同[2]:208

行政区划

花乡地区下辖以下地区:[3]

草桥村、黄土岗村、新发地村、白盆窑村、郭公庄村、高立庄村、六圈村、看丹村、榆树庄村、羊坊村、葆台村、樊家村、纪家庙村、造甲村和四合庄村

参考资料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2. 丰台区地名志编辑委员会. . 北京出版社. 1993. ISBN 7-200-02304-3.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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