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镇
2012年12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新桥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芳村镇。调整后,芳村镇辖1个居民区、3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芳鑫北路2号)[2]。
芳村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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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常山县 |
行政区类型 | 行政建制镇 |
行政区划代码 | 33 08 22 102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39 |
- 社区数 | 1 |
- 行政村数 | 38 |
地理、人口、经济 | |
坐标 | 29°03′17″N 118°36′54″E |
电话区号 | +86 |
时区 | UTC+8(北京时间) |
行政区划
芳村镇下辖以下村级行政区划单位[3]:
水阁亭社区、芳村、猷阁口村、西山村、修书埂村、新福村、大处村、雅塘村、岭后殿村、石壁底村、下猷阁村、上猷阁村、岭上埂村、古溪村、前溪村、红旗岭村、大坞篷村、石塘村、半坑村、金川村、修书村、洁湖村、前进村、桐坂岗村、河边山村、井河村、新桥村、塘头村、溪源山村、前山村、西岭冈村、横山路村、源头村、东岭村、詹村、岩背村、前庄畈村、姜家村和坞石坑村。
参考资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2〕238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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