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帝國

荷兰殖民地荷蘭語),也称荷兰帝国或者荷兰海上帝国,先由荷蘭東印度公司發展,後由荷蘭共和國(1581–1795)與荷蘭王國(1815 - )繼承。它最初為一個商業公司建立的貿易系統,傾向於沿岸港口建立商業、軍事據點,而非深入佔據治理殖民地。十七世紀初,荷蘭議會給予荷蘭西印度公司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特許狀,使其壟斷南美洲非洲好望角之間的貿易。憑藉優秀的航海技術,十七世紀荷蘭於全球貿易上取得傑出的成果,替荷蘭的經濟與文化帶來甚大的利益,十七世紀被稱為荷蘭黃金時代。在尋找新的貿易對象的過程,荷蘭人先後來到紐西蘭塔斯馬尼亞、北美東岸。

荷兰殖民帝国
国旗
荷兰殖民地,浅绿色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殖民领域,深绿色是荷兰西印度公司殖民领域

    十八世紀,在數次英荷戰爭後,荷蘭帝國開始衰落,並失去了它一部分殖民地與貿易壟斷。然而帝國部分的疆域持續到二戰,在戰後去殖民化浪潮下荷屬東印度荷屬蓋亞那先後為獨立印度尼西亞蘇利南,然三個西印度群島殖民地至今猶留在荷蘭。

    历史

    荷蘭聯省共和國源於低地國十七省,在西班牙統治下爆發八十年戰爭,於1581年北方七省組成聯省共和國宣布獨立。在西班牙統治時,沿海的荷蘭省西蘭省便是歐洲航海貿易重地,因為與西班牙的戰爭,使大量商人與金融業者遷移至安特衛普阿姆斯特丹,後者成為歐洲最重要的造船、銀行業、保險業中心,豐富的資金來源使荷蘭有能力使其貿易路線從北歐擴及至地中海東岸。

    十六世紀葡萄牙為替歐洲提供印度產品的主要市場,由於1580年,葡萄牙國王塞巴斯提安一世去世後,葡萄牙與西班牙成為共主聯邦,葡萄牙的殖民地亦成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分支領地,時荷蘭仍與西班牙持續進行八十年獨立戰爭,使葡萄牙市場拒絕對叛出西班牙獨立的荷蘭共和國開放。荷蘭開始自行組織航海貿易取得自己需要的進口產品。1590年,荷蘭展開由巴西、非洲東岸到印度洋間的貿易,荷蘭面臨來自葡萄牙的競爭,葡萄牙已控制這些貿易數十年時間並有諸多海外據點。荷蘭攻擊葡萄牙位於錫蘭日本非洲南美洲的海外殖民據點,以分散西班牙軍事與經濟力量,這亦導致長達數十年的荷蘭-葡萄牙戰爭。

    1594年,Compagnie van Verre成立於阿姆斯特丹,其派遣兩艘艦隊行駛往馬魯古(位於現在的印尼)進行胡椒粉貿易,第二艘艦隊取得了四倍的投資報酬率,這次貿易的成功使更多公司競相成立參與貿易,然而過度的競爭使印尼香料的價格提升,為貿易帶來負面效果,使這些公司紛紛倒閉。有鑑於公司競爭的負面影響,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02年,荷蘭議會給與公司二十一年好望角以東、麥哲倫海峽以西的貿易壟斷權,其如同兩年前成立的英格蘭東印度公司,皆為股份公司,公司被賦予招募軍隊、建立軍事防衛要塞的權利,1621,荷蘭西印度公司成立,並被給予二十五年大西洋、非洲西岸、美洲東岸等不受東印度公司管轄地帶的貿易壟斷權,荷蘭亦於阿瑜陀耶(位於現在的泰國)建立貿易據點。

    荷蘭人在印尼的擴張四步曲:1.紅色區:1605-1782年占領;2.橘色:18世紀末-1828年占領;3.黃色:1862年之前占領;4.深綠:1920年之前占領

    1651年,英格蘭議會通過航海法,禁止荷蘭在英格蘭與其加勒比海殖民地間從事貿易獲取利益,這導致第一次英荷戰爭,數次的英荷戰爭緩慢地削弱了荷蘭的海軍實力。

    1661年,明朝領將鄭成功帶軍隊进入台灣,荷蘭軍隊抵禦九個月,在來自爪哇的援軍被擊敗後,荷蘭退出並再也沒有統治過台灣。

    1664年,由於英格蘭意圖佔領新尼德蘭(位於今北美東岸),第二次英荷戰爭爆發,後簽訂布列達條約(Treaty of Breda),新尼德蘭割讓給英格蘭,換取英格蘭承認尼德蘭取得蘇利南,後者原為英格蘭殖民地,後被荷蘭控制。雖然在1673年第三次英荷戰爭期間,荷蘭又試圖奪取新尼德蘭,新尼德蘭在幾年後重歸英格蘭,這永久結束了荷蘭在北美洲的殖民統治,然而荷蘭留下大量荷蘭人社區於北美,在英國的統治下,他們保有自身的語言、教堂、習俗直到十八世紀中。

    在南美洲,1658年,荷蘭從法國手中取得cayenne(今法屬圭亞那),並擊退法國一年後重新取得此地的嘗試,然而在1664此地復由法國統治,因為被認為其是無利可圖的,然而,它在1676年再度被荷蘭奪取,而於一年後再度還給法國。1688年光榮革命,使荷蘭共和國世襲執政奧蘭治的威廉繼承為英國國王 ,結束了荷蘭與英國八年敵對狀態,然而荷蘭與法國的敵對仍然持續。

    在美國革命期間,英國與荷蘭宣戰,第四次英荷戰爭爆發,在戰爭中英國奪取了荷蘭的殖民地錫蘭,戰爭結束後簽訂巴黎和約(1783),錫蘭還給荷蘭,納加帕蒂南割讓給英國。

    1795年,拿破崙帶領下的法國佔領了荷蘭共和國,將荷蘭改建為巴達維亞共和國,其成為法國的衛星國,之後與法國持續作戰英國迅速占領了荷蘭在亞洲、南非、加勒比海的殖民地。在1802年英國與法國簽訂亞眠和約後,先被英國占領的開普殖民地與荷屬西印度群島被還給荷蘭,然而錫蘭沒有還給荷蘭,其成為英國屬地。在1803年英國與法國間敵意重新上升後,英國重新奪取了開普殖民地,英國也在1811年入侵爪哇島。

    1806年,巴達維亞共和國解體,凡爾賽條約重新劃分了歐洲各國的邊界。當初荷蘭共和國成立時,低地國只有北方七省成功獨立,南方十省仍由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統治,此時原北方七省組成的聯省共和國與南方十省重新組成了一個君主立憲政體尼德蘭聯合王國。然而這個聯合只持續了十五年,1830年,王國的南半部發生革命,使南方十省獨立為新的國家比利時

    由於破產,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800年一月一日解散,荷蘭政府接收了公司所有的殖民地。1819年,新加坡柔佛蘇丹割讓給英國東印度公司,但荷蘭宣稱柔佛蘇丹在更早之前便承諾讓荷蘭統治該地區。然而此時新加坡已成為重要的貿易中心,英國不可能放棄新加坡將其還給荷蘭。對新加坡歸屬的爭議在1824年英荷條約得到解決,條約中,荷蘭割讓馬來西亞與其在印度的據點給英國,作為回報,英國將明古連(Bencoolen)還給荷蘭並承諾不與新加坡海峽以南的當地統治者簽訂任何條約。

    在多數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歷史,荷蘭對他們的殖民地的控制經常是脆弱的,然而至十九世紀,荷蘭開始加強對殖民地的控制,直到二十世紀初荷蘭才完全控制了現在的印尼。儘管有著高人口密度且為農業地帶,爪哇島很早便受荷蘭統治,此持續了三百五十年,可追溯至荷蘭東印度公司時代,那時候印尼後多區域,包含亞齊特區峇里島婆羅洲猶處於獨立狀態。

    1871年,所有荷蘭在荷蘭黃金海岸(今迦納)的屬地皆割讓給英國。

    荷蘭西印度公司於1791年解散,公司的殖民地蘇利南與荷屬加勒比海群島由荷蘭政府接管。加勒比海殖民地的經濟奠基於走私貨物與販賣奴隸至西屬美洲,但自從奴隸貿易於1814年終止而中南美國家紛紛脫離西班牙獨立後,加勒比海殖民地的利潤迅速衰退,加勒比海荷蘭商人集體遷移至美國與拉丁美洲,只留下少數低收入仰賴荷蘭政府補助金的人口。庫拉索與其附屬島嶼與蘇利南在1828-1845年整合。1863年,荷蘭殖民地廢除奴隸制度,晚於英國與法國,雖然此時殖民地只剩6500名奴隸。在蘇利南,奴隸持有者要求政府給予釋放奴隸的補償金。在廢除奴隸制度後,1890至1939年間,中國移民與爪哇移民作為契約勞工被引進殖民地。

    1942年,日本入侵荷屬東印度,爪哇荷蘭殖民地政府在日本攻擊兩個月後投降,印度尼西亞人歡迎日本人的到來,將其視為解放者,日本的佔領很大程度改變了殖民地的經濟、政治、社會結構,將之替換成日本的管理方式。在二戰前,荷蘭政府可以輕鬆的壓制印度尼西亞殖民地弱小的民族運動,然而日本的佔領卻很大程度的鼓舞並促成印尼獨立

    印尼共產黨在1914年由荷蘭共產黨員馬林成立,其於荷蘭工人與士兵間也深受歡迎,印尼共產黨與當地伊斯蘭聯盟策略性結盟於1917年直到印尼獨立,他們在二戰時印尼對日本佔領的反抗扮演重要腳色。日本支持印尼民族主義,印尼民族主義的領導者得到晉升。日本佔領時期,荷蘭公民被拘禁,導致大量空缺出的政府機構職位改由印尼人擔任,雖然最高層的位置仍由日本人擔任。

    1945年八月,日本投降兩天後,民族主義運動領導者蘇卡諾(Soekarno)與穆罕默德·哈達(Mohammad Hatta)宣布印尼獨立,荷蘭最後重新控制了大部分殖民地,但游擊隊的抵抗仍持續進行,印尼人和國際間多數都支持獨立。1949年12月,荷蘭正式承認印尼獨立,在1949年簽訂的條約中,西新幾內亞仍歸荷蘭所有。印尼政府要求西新幾內亞的主權。由於美國施壓,透過1962年的紐約條約,荷蘭將西新幾內亞交與印尼。

    1954年,透過荷蘭王國憲章,荷蘭本土、蘇利南、荷屬安地列斯三個自治國組成一個國家,前殖民地獲得自治,只有國防、外交、國籍仍由中央負責。1969年庫拉索島起義(1969 Curaçao uprising),一批荷蘭軍隊被送往平息動亂。1973年,蘇利南談判要求獨立,獨立於1975年得到允許,六萬居住於殖民地的荷蘭人返回荷蘭。

    1986年 阿魯巴被允許脫離荷屬安的列斯,成為隸屬於荷蘭王國的自治國。 2010年,荷屬安的列斯解體,分裂成古拉索荷屬聖馬丁兩個自治國,另外有三個島嶼-波奈聖佑達修斯荷屬沙巴,傾向與荷蘭本土維持密切關係,因此成立類似荷蘭本土市鎮等級的特殊行政區來管轄。

    荷兰各殖民地统治时间,紅色表示現時統治前荷屬殖民地的國家或州分;淺藍表示前荷蘭本土的領土,即今比利时卢森堡;深藍表示現時荷蘭王國的領土。注意紅色範圍並不等同各前殖民地的疆域,而現時圖中顯示的國家大多並非直接繼承自荷屬殖民地;另外荷蘭在1949年印尼獨立後繼續統治新畿內亞島西半部至1962年,才經聯合國移交予印尼。
    1916年出版的漫画《荷兰最珍贵的珠宝》,形象而生动的以荷兰的国家化身——荷兰少女手拿一串畫上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亚)各島的「珠寶」,描绘了当时荷屬東印度在荷兰所有的殖民地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曾經為荷蘭殖民地的國家

     印尼
     苏里南
     南非
     斯里蘭卡
     加纳
     模里西斯

    參見

    荷蘭王國
    荷蘭語聯盟

    参考文献

    Sources

    • Ammon, Ulrich. . 2005.
    • Baker, Colin. . Multilingual Matters. 1998.
    • Booij, G.E. . 1995.
    • Boxer, C.R. . Hutchinson. 1965. 已忽略未知参数|url-access= (帮助)
    • Boxer, C.R. . Hutchinson. 1969. 已忽略未知参数|url-access= (帮助)
    • Davies, K.G. .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1974. 已忽略未知参数|url-access= (帮助)
    • McEvedy, Colin. . Viking. 1988.
    • McEvedy, Colin. . Penguin. 1998.
    • Ostler, Nicholas. . Harper Collins. 2005.
    • Rogozinski, Jan. . Plume. 2000.
    • SarDesai, D.R. . Westview. 1997. 已忽略未知参数|url-access= (帮助)
    • Scammel, G.V. . Routledge. 1989.
    • Sneddon, James. . UNSW Press. 2003.
    • Shipp, Steve. . McFarland. 1997.
    • Taylor, Alan. . Penguin. 2001. 已忽略未知参数|url-access= (帮助)
    • Vickers, Adrian.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ISBN 0-521-54262-6. 已忽略未知参数|url-access=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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