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荷

莊荷(英語:Dealer或Croupier),又稱荷官,是指在賭場內負責發牌、殺(收回客人輸掉籌碼)、賠(賠彩)的一種職業。中文「莊荷」一詞起源於清朝香港。在美國,莊荷(Dealer)一詞一般指撲克類遊戲的職員,但亦有例外,如花旗骰(Craps)的莊荷亦稱為Dealer。在亞洲地區,負責一張賭桌上的遊戲程序和籌碼處理的都被稱為莊荷。

男性莊荷。
正在發牌的女性莊荷。

荷官是賭場遊戲的主持人,可以說是決定了賭客荷包的大小,因此稱為“荷官”。

就業年齡

澳門政府在2009年擬定進入賭場及員工年齡限制的法案,當中有三年的過渡期,在2012年正式由18歲提高至21歲。而有關賭場雇員法定之最低年齡限制的法案獲立法會一讀通過,該法案的主要目標是將允許進入賭場博彩業的最低年齡從18歲提高至21歲,而賭場新招僱員亦將受到同樣的年齡限制。違法者將遭到重罰,賭場若招聘不滿法定年齡的青少年任職賭場工作人員,將會面臨10,000至500,000澳門元的罰款。

人口比例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統計,2013年第4季中,從事博彩業的全職僱員有55,779名,而荷官就有25,250名,而當中並不會有外地勞工,全都是本地居民。

收入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統計,2013年第4季中,荷官的平均薪酬為16,710元,比起去年同月的15,990元變動了4.5%。

日常職務

莊荷最主要的工作是讓博彩遊戲按規則運作,並防止一些遊戲上的作弊情況發生。一般來說,主要分為下列幾項:

  • 洗牌(Shuffle):將全新開封的撲克牌洗牌,但因科技的日新月異,已逐漸由洗牌機取代。
  • 發牌(Dealing):按遊戲規則發牌,發牌的程序因不同遊戲而異,如百家樂則需按照牌例發牌。
  • 籌碼處理:如客人賭贏了賭注,需按規定的賠率賠彩,相反,則需將客人輸掉的籌碼收回。由於每種遊戲的賠率各有不同,莊荷於入職前需接受一系列遊戲程序與賠彩計算的課程。如百家樂遊戲中,下注莊家的注碼勝出的話,賭場需抽取5%的佣金,故客人只能獲得原注95%的勝出彩金。另外莊荷亦需處理現金兌換籌碼工作,方便客人下注。
  • 打骰:於亞洲地區較為常見,適用於骰寶遊戲(大小)上,但亦逐漸由電子骰盅所取代。
  • 遊戲監察:保護籌碼箱的籌碼,防止作弊行為等。

另外,因應不同遊戲需要,所需要的工作也略有不同。如番攤遊戲則有一名莊荷負責數攤皮。

薪酬制度

莊荷的薪金組成主要分為兩大部分,分別為底薪以及客人的賞錢。在拉斯維加斯,客人的賞錢是由莊荷自行收取的,故每人的收入各有不同。相反,在澳門則採用攤分形式,每月點算收取的賞錢後按職級比例分給員工。但時至今日,澳門的賭場大多以定額賞錢制度發給員工,故相對收入則較為穩定。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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