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公法
《萬國公法》(英語:)直譯為《國際法原理》,是一部美國法學家亨利·惠頓寫的國際法著作,於1836年出版。這部著作出版後,被翻譯成西方各國語言;隨後被翻譯成漢語和日語版,對近代國際法體系有著深遠的影響。
萬國公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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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翻譯版本 | |
原名 |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
作者 | 亨利·惠頓 |
译者 | 丁韙良 |
语言 | 英語 |
作品主题 | 國際法 |
发行情况 | |
出版机构 | Carey, Lea and Blanchard [1] |
出版日期 | 1836年 |
出版地 | 美國 [1] |
美國傳教士丁韙良在美國駐華公使華若翰、蒲安臣的建議下,將這部著作譯成中文,後來得到總理衙門的官員崇厚的支持,於1863年完成。1864年,由京都(京師)崇實館刊行,定中文譯名為《萬國公法》。
《萬國公法》中文譯本出版後,流傳到日本。勝海舟對此書大為讚賞。開成所(江戶幕府開設的洋學研究機構)將其翻刻,最早的日文版是堤殼士志的《萬國公法譯義》和重野安繹《和譯萬國公法》。明治政府設計國家體制時,很大程度上參考了此書。
目錄
- 第一卷 釋公法之義,明其本源,題其大旨
- 第一章 釋義明源
- 第二章 論邦國自治、自主之權
- 第二卷 論諸國自然之權
- 第一章 論其自護、自主之權
- 第二章 論制定律法之權
- 第三章 論諸國平行之權
- 第四章 論各國掌物之權
- 第三卷 論諸國平時往來之權
- 第一章 論通使之權
- 第二章 論商議立約之權
- 第四卷 論交戰條規
- 第一章 論戰始
- 第二章 論敵國交戦之權
- 第三章 論戰時局外之權
- 第四章 論和約章程
參見
- 1880年丁韙良譯公法會通
腳註
- . Google Books. [2010-09-1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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