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傑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三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2]。曾經上言抗疏湯鼐。授湖廣沔陽州知州。幾月后,因吉人案而下詔獄,貶四川行都司知事,累升至保定府知府、山東參政、河南右布政使[3]、左布政使、調湖廣。正德六年(1511年),江西盜亂,巡撫王哲兵敗被召還,於是擢董傑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代任,不久去世[4]。
家族
曾祖董執中;祖父董元亮;父董志道,贈評事。母蕭氏(贈孺人)[5]。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一》正德四年六月癸亥 升 山東布政司右參政董傑為河南右布政使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董傑,涇縣人。成化末進士。鼐之論暑月輟講也,傑方謁選,亦抗疏爭,由是知名。授沔陽知州,甫數月,逮繫詔獄,謫四川行都司知事,歷遷河南左布政使。所在盡職業,為民所懷。正德六年,江西盜起,巡撫王哲兵敗召還,擢傑右副都御史代之。未幾卒。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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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朴 |
明朝保定府知府 弘治年間 |
繼任: 秦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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