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坊

蕃坊唐朝宋朝专门为到中国经商居住的外国人设置于广州泉州杭州的区域。广州蕃坊在城西南,泉州蕃坊在城南,杭州蕃坊在城东清泰门内[1]。蕃坊居民绝大多数是阿拉伯人波斯人,他们保留本国的语言和穿戴、饮食、礼拜习惯,有清真寺、清真市场,有教长和审判长审理蕃坊居民的纠纷。

关于蕃坊的裁判准则,在唐代根据唐律疏议:“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是官方一种怀柔远人的政策,并非一种特权;明朝时则一概以大明律法论,没有中外之别[2]。蕃坊有蕃长一名,由中国官府从蕃坊居民中挑选一人任命,蕃长的衣服、冠带同中国官员。番人若犯罪,由广州鞫实,送番坊执行:绑在木梯上,用藤杖鞭打。番人不食猪肉,食鱼鳖。番人手指带镶宝石的金指环,最宝石中以猫眼石最贵重[3]

唐代蕃商以波斯最富,宋代则阿拉伯最富,嘉定间蕃商曾出资助修泉州城[4]宋徽宗大观政和年间还设立为外商子女学习的“蕃学”。泉州圣友寺广州怀圣寺都是往日蕃坊的清真寺。

参考文献

  1.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卷10 《中国文化史》 96-97页 中华书局
  2.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卷10 《中国文化史》 99页 中华书局
  3. 宋朝 朱彧著《萍洲可談》,卷二 134-135页 中华书局
  4.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卷10 《中国文化史》 98页 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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