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坊
蕃坊是唐朝、宋朝专门为到中国经商居住的外国人设置于广州、泉州、杭州的区域。广州蕃坊在城西南,泉州蕃坊在城南,杭州蕃坊在城东清泰门内[1]。蕃坊居民绝大多数是阿拉伯人、波斯人,他们保留本国的语言和穿戴、饮食、礼拜习惯,有清真寺、清真市场,有教长和审判长审理蕃坊居民的纠纷。
关于蕃坊的裁判准则,在唐代根据唐律疏议:“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是官方一种怀柔远人的政策,并非一种特权;明朝时则一概以大明律法论,没有中外之别[2]。蕃坊有蕃长一名,由中国官府从蕃坊居民中挑选一人任命,蕃长的衣服、冠带同中国官员。番人若犯罪,由广州鞫实,送番坊执行:绑在木梯上,用藤杖鞭打。番人不食猪肉,食鱼鳖。番人手指带镶宝石的金指环,最宝石中以猫眼石最贵重[3] 。
唐代蕃商以波斯最富,宋代则阿拉伯最富,嘉定间蕃商曾出资助修泉州城[4]。宋徽宗大观、政和年间还设立为外商子女学习的“蕃学”。泉州圣友寺、广州怀圣寺都是往日蕃坊的清真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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