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開平
蕭開平(1952-),現任中華民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病理組組長,國防醫學院醫學系七十一期畢業,美國馬里蘭大學醫學院藥理學博士。[1] 2016-08-01 遭監察院以兼任邑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彈劾。 [2]
上司李俊億引發與蕭開平的矛盾
蕭開平因拒絕代訓實習法醫師,所長李俊億認為蕭公然抗命,憤而將他調離組長一職。隨後李俊億編發表一篇文章,直接點名蕭開平是造成江國慶冤案的罪魁禍首。對於李俊億的單方指控,蕭開平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1]。
案件爭議
被指在偵辦「蘇建和案」及「江國慶案」在法醫觀點上做出錯誤判斷。[1]
江國慶案
鑑定現場衛生紙有嫌犯精液,但重啟調查後發現所稱精液實為鼻涕之類體液。 蕭開平出現在江國慶父親所列的涉及冤殺江國慶之軍方官員名單中[5]。
徐自強案
楊日松法醫於案發當年(1995年)作成的鑑定報告中,從未提及被害人的屍體曾遭硫酸潑灑,更於民國94年及98年兩度回函高等法院,指出被害人的皮膚「無腐蝕亦無上皮脫落之情形,即無硫酸潑灑之痕跡」,「無強酸(如硫酸、鹽酸)腐蝕或皮膚脫落之痕跡」。
但因為陳憶隆陳述「徐自強購買硫酸」、「潑灑硫酸於屍體上」,因此硫酸成為徐自強涉案關鍵之一。
結果在更(六)審的時候,法官要求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重新鑑定。蕭開平依據現場照片、錄影帶和解剖記錄研判,作出報告指出「較支持死者遭噴灑大量硫酸於屍體表面後,再以泥土掩蓋於屍體之可能性。
在法庭上,蕭開平還陳述,「皮膚遭濃硫酸浸泡二小時,表皮仍為完好。」對於楊日松的鑑定,他說「我覺得他可能不了解硫酸的特性」。
監察院彈劾案
2016-08-01 15:11 監察院監委江明蒼、包宗和提出的彈劾案,彈劾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長、名法醫蕭開平,通過彈劾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院表示,蕭開平於民國88年7月17日擔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長迄今,自民國102年10月29日起至104年5月31日止,兼任邑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核有違失。
家族
- 父親蕭道應曾任台灣法務部調查局法醫,1978年從調查局退休,轉任法醫顧問直到2002年逝世。
- 兄蕭繼誠(1941年生)
參見
註釋
外部連結
- (繁體中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