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炯

裴炯-527年4月13日),字休光,小字黄头河东郡闻喜县(今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出自河东裴氏五房之一的南来吴裴,北魏官员。

生平

景明初年,裴炯的父亲裴飏将要封义阳县开国伯,诏命还未送到,裴飏就为贼寇所杀。魏宣武帝元恪认为裴飏功勋没有建立就去世,裴炯不得承袭封爵。魏孝明帝元诩初年,裴炯向执政大臣行贿,才被封为城平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1][2]。裴炯很有文学才能,善于侍奉和结交权贵。领军元乂收受了裴炯贿赂的黄金和布帛,裴炯因此出任镇远将军散骑常侍、扬州大中正,进爵为侯,改封高城县侯,增加食邑一千户。裴炯不久兼任尚书右丞,外任东郡太守。孝昌三年二月庚申(527年4月13日),东郡城中百姓赵显德反叛,裴炯被杀死[3]。朝廷赠予散骑常侍、镇东将军青州刺史,高城县开国侯如故,谥号[4][5]

家庭

父亲

  • 裴飏,北魏辅国将军、南司州刺史、义阳县侯

儿子

  • 裴斌,东魏广州长流参军、高城县侯,北齐接受禅让后,爵位依例降低

参考资料

  1. 《魏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五十九》:景明初,以飏为辅国将军、南司州刺史,拟戍义阳,封义安县开国伯,邑千户。诏命未至,为贼所杀。赠冠军将军,进爵县侯,余如故。世宗以飏勋效未立而卒,其子炯不得袭封。肃宗初,炯行货于执事,乃封城平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
  2. 《北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三十三》:入魏,为南司州刺史,封义阳县伯,诏命未至,为贼所杀,进爵为侯。宣武以飏勋效未立而卒,其子炯不得袭封。明帝初,炯行货于执事,乃封城平县伯。
  3.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庚申,东郡民赵显德反,杀太守裴炯,自号都督,立其兄子为太守。
  4. 《魏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五十九》:炯,字休光,小字黄头。颇有文学,善事权门。领军元叉纳其金帛,除镇远将军、散骑侍郎、扬州大中正,进伯为侯,改封高城县,增邑一千户。寻兼尚书右丞。出为东郡太守。孝昌三年,为城民所害。赠散骑常侍、镇东将军、青州刺史,开国如故,谥曰简。
  5. 《北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三十三》:炯字休光,小字黄头,颇有文学,善事权门。领军元叉纳其金帛,除镇远将军、散骑常侍、扬州大中正,进爵为侯,改封高城。寻兼尚书右丞,出为东郡太守,为城人所害。赠散骑常侍、青州刺史,谥曰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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