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鵬摶

裴鵬摶越南语1889年9月19日-1955年4月13日),又譯作“裴朋團”[1]越南阮朝官員、越南民主共和國國會主席。

左起第五位為司法部尚書裴鵬摶

生平

裴鵬摶是河內省應和府山朗縣蛇梂總連拔社廚村(今屬河內市應和縣)人,進士裴俊之孫,秀才裴鵬奮和進士裴鵬順之弟。成泰元年八月二十五日(1889年9月19日)出生。成泰十八年(1906年),裴鵬摶參加鄉試,考中河南場舉人第四十七名[2]。裴鵬摶的兩個哥哥和他一起參加鄉試,大哥裴鵬奮考中秀才,二哥裴鵬順則考中舉人第七名。

維新元年(1907年),裴鵬摶進入候補場學習法文。維新五年(1911年),任知縣一職。維新八年(1914年),任三農知縣。次年(1915年),先後任大慈文林知縣。啟定四年(1919年),任僊遊知縣。啟定六年(1921年),升任春長一項知府。啟定十年(1925年),改任義興二項知府。次年(1926年),升任北寧按察使。保大三年(1928年),又署理高平巡撫一職;不久又改任福安按察使。

裴鵬摶被任命為義興知府不久,被邀請到河內參與了審判潘佩珠的工作,並為潘佩珠輕判做了大量努力。

保大七年(1932年),裴鵬摶再次權理高平巡撫。

保大八年(1933年)正月,裴鵬摶改任寧平巡撫。四月八日(5月2日),保大帝改組內閣,任命裴鵬摶為司法部尚書,後充機密院大臣。保大十年正月十八日(1935年2月21日),升協佐大學士[3]

裴鵬摶擔任司法部尚書一職長達12年。他負責審理編纂中圻的法律條文,並將這些條文譯作法文、越南文國語字和漢文三種文字。

保大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945年2月10日),保大帝發佈第10號上諭,加裴鵬摶太子少保銜[4]

保大二十年正月二十七日(1945年3月11日),保大帝在日軍要求下宣佈越南“獨立”,隨後內閣被全體解職。裴鵬摶拒絕加入保大帝新內閣的邀請,而是回到了河內家中。

同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胡志明領導的越盟趁機發動八月革命,爭取越南獨立。裴鵬摶這時和越盟進行了秘密接觸,為越盟革命行動提供幫助。

1945年11月17日,胡志明邀請裴鵬摶擔任顧問委員會主席。

1946年1月6日,裴鵬摶參加越南民主共和國國會選舉。3月2日,正式當選。11月8日,接替阮文素成為國會主席,並一直擔任至1955年去世。

1955年4月13日,裴鵬摶在河內去世。

子女

裴信是裴鵬摶之子,原是越南人民軍大校和《人民報》副主編,後成為一名異見人士,并定居法國

注釋

  1. 越南国民大会常委会主席裴朋团逝世. 人民日报 (河内: 新华社). 1955-04-15: 4.
  2. 高春育編、高自清譯訂《國朝鄉科錄》,勞動出版社,2011年,624頁。
  3. 保大十年第6号上谕.Bulletin administratif de l'Annam
  4. 保大二十年春首覃恩.《长安报》1945年2月27日第4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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