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郡 (西汉)

西海郡最早設立於漢朝時期。漢平帝元始四年(4年),王莽遣使多持金幣利招祁连山西南麓的西羌首獻地內屬,置西海郡,郡治龍耆城。時西海郡設五縣:修遠縣監羌縣興武縣軍虜縣順礫縣。以後屢經廢建。另说西海郡即金城郡,王莽改金城郡为西海郡。或,初置时西海郡为独立一郡,后并入金城郡。

西海郡 (西汉)
地望
治所
始置年代 西汉
廢置年代
別名

西海郡西漢時設立的一個郡,位於今青海省境內。

隋朝建大同城,屬張掖郡。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以吐谷渾之地復置西海郡(今青海湖以西)。后在大业十一年(615年)废弃。唐太宗時,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即唐太宗去世之年,唐高宗吐蕃松贊幹布為“西海郡王”。

西海郡故城遗址位於青海湖東北側、湟水南岸的金銀灘上,俗稱“三角城”,距今海晏縣縣城約一公里,西寧市往西約九十公里。为青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 汉书 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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