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郡 (西汉)
西海郡最早設立於漢朝時期。漢平帝元始四年(4年),王莽遣使多持金幣利招祁连山西南麓的西羌首獻地內屬,置西海郡,郡治龍耆城。時西海郡設五縣:修遠縣、監羌縣、興武縣、軍虜縣、順礫縣。以後屢經廢建。另说西海郡即金城郡,王莽改金城郡为西海郡。或,初置时西海郡为独立一郡,后并入金城郡。
西海郡 (西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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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望 | |
治所 | |
始置年代 | 西汉 |
廢置年代 | |
別名 |
隋朝建大同城,屬張掖郡。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以吐谷渾之地復置西海郡(今青海湖以西)。后在大业十一年(615年)废弃。唐太宗時,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即唐太宗去世之年,唐高宗封吐蕃王松贊幹布為“西海郡王”。
西海郡故城遗址位於青海湖東北側、湟水南岸的金銀灘上,俗稱“三角城”,距今海晏縣縣城約一公里,西寧市往西約九十公里。为青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 《汉书 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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