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抹煞
除忆诅咒(拉丁語:),或稱為記錄抹煞之刑,是一個拉丁文詞語。按字面上的解釋是「記憶上的懲罰」,意指從人們的記憶中抹消某一個人的存在。通常對於叛國者、或敗壞羅馬帝國名聲的上層人士死後,經由元老院通過決議,消除特定公眾人士的所有記錄。對被加上除憶詛咒的人來說,這是一種比苦刑、死刑還苛刻,是最嚴重的恥辱。
意義
該詞語最主要用於古羅馬時期,由元老院立法通過對於某些已故人士的懲罰,消除他們在世時的一切功蹟,彷彿他們不曾存在過一樣。這些遭到除憶之刑的人士,在其生前曾經出現過的銘文、雕像、貨幣、文字記錄等等,全都要被銷毀、抹去或改寫。
成效
如果一個記錄抹煞行動是完全成功的話,後世是沒有辦法知道的,因為那個人的存在已經完全抹去,與不曾存在毫無分別。歷史上亦記載了多次失敗的抹煞行動(例:黑若斯達特斯)。
實行
在古羅馬時期,當一位羅馬精英階層的公民(特別是從事政治方面),或帝國時期的羅馬皇帝,在他們亡故之後,由元老院討論並決議是否對其施以這種懲罰。這是一種對於已故公民最嚴厲的懲罰。
但在實行上,除憶詛咒有時並不容易施行。所有政治人物都有其盟友與政敵,因此這種消除當事人一切存在證據事物的作法,在實際上不可能做得相當徹底。 比如:
其他社會中的類似慣例
古埃及新王朝中,哈特謝普蘇特以女性身份擔任法老;在她過世之後,後繼的法老圖特摩斯三世為消滅曾有女性當政的證據,下令刮除她在神廟中的銘刻。此外,信仰阿頓並實施宗教改革的法老阿肯納頓,在他死後也被後繼者斥為「異端」,並將他的紀念銘文上的「王名章(Cartouche)」加以塗抹,以此對後人表示「懲戒」。
中國傳統上對歷史一向有秉筆直書,甚至把有過錯一方的人的姓名給特別提出的做法,如《春秋·左傳》在宣公四年的部分曾註解說:「凡弒君,稱君,君無道也,稱臣,臣之罪也。」但類似記錄抹煞的事情在中國歷史上一樣發生過,像例如說《春秋·左傳》就從未提及周攜王的事蹟;此外,秦始皇據史書記載有多名子女,但是從未提及秦始皇的王后,後來經過一些考古的發現,秦始皇的王后應該是來自楚國的公主;另外因為唐朝初年的唐太宗李世民可能是為了避談自己逼父弑兄、篡奪皇位的過往緣故,因此隱太子李建成的事蹟也遭到抹煞[1]。
近代照相術興起,許多政治人物在後來的生涯失勢之後,可能會在許多檔案照相片中被「修改」而消失,讓後人誤判他過去在政治上的影響力。
- 前蘇聯
- 朝鮮
- 美國
- 沃纳·马格努斯·马克西米利安·冯·布劳恩帝国男爵(德語:,1912年3月23日-1977年6月16日),曾是纳粹德国著名的V-2火箭的总设计师。1938年,冯·布劳恩加入纳粹党。后进入党卫军,并获上尉军衔,再后晋升少校军衔。50年代美国海军曾着手建造火箭以将卫星送入轨道,但结果Vanguard火箭的发射系统却并不可靠。1957年,当苏联史潑尼克一號成功发射之后,美国在太空竞赛中落后于苏联的观点开始在国内蔓延开来。美国官方遂决定启用冯·布劳恩和他的德国团队挽回颓势。为此抹去了冯·布劳恩曾为党卫军少校的身份,其着党卫军黑色制服的照片一律被销毁,仅存一张被挡住右脸的制服照当时未被检出。不过军方部分知情人士对启用前党卫军军官不满,在布劳恩成名后又有部分曾在佩内明德强迫苦役的波兰劳工指认其此前身份,所以官方最后还是承认了其履历。
- 中華人民共和國
虛構作品中的類似慣例
在喬治·歐威爾的《一九八四》中,unperson(非人)指的是一个人不仅被当局杀害,而且他在现实生活中的信息也被一同抹去。这样的人会从书中、照片中和文章中完全抹去,以至于在历史记载中不会留下一丝痕跡。这样做是因为依照双重思想的原则,这样的人应该被完全地忘却,即便是亲人和朋友也不应该记得他的存在。
在电视剧後宮甄嬛傳中,烏拉那拉·宜修皇后被孝聖憲皇后處以不得在史書中出現隻字片語。
小說《尋秦記》中,秦始皇(趙盤)聽從李斯的建議,以「焚書坑儒」的形式把主角項少龍從歷史中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