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完

許完

大明
籍貫 直隸丹徒縣
字號 字綱之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許完-?),字綱之直隸丹徒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正德初任浙江蘭溪縣知縣。

成就

弘治六年(1493年),兰溪知县王倬有感于兰溪“素称望县而文献不足”,遂邀大儒章懋郑锜为主纂,纂成五卷县志草稿,未及删定,王倬调任,刊刻中辍。正德五年(1510年),许完任知县,从章懋处取来原稿,亲自校订,捐俸付梓。即正德《兰溪县志》。

家族

曾祖許景德;祖父許廷□;父許□,母蔣氏[3]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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